海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海南省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260名,均为男性,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04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56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专项招录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原公安消防部队依托地方院校培养、经前期摸排具有报考消防员专项招录意向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5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本科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

  (一)心理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分海口、三亚、洋浦和琼海四个片区开展考核。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二)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四)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招录计划和两类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和拟补录人员(不超过招录计划的20%,具体由省招录办确定)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举报电话(见附件4),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计划

  附件2: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附件3: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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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答记者问

  9月10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广大招录对象通过电话和网络就此次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了大家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有关负责人专门接受采访,就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一、简要介绍一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本情况?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一支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黑龙江省设直升机支队,在云南省分设飞行二大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二、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时间多长?怎样报名?

  答:此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3时至10月10日18时。报名期间,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招录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是应急管理部发布招录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唯一官方平台。如遇有招录政策问题,请以招录平台发布信息或应急管理部、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解答为准。

  三、第二次消防员招录计划多少?截至目前报名情况如何?

  答: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体,做好消防员招录工作,确保招录质量,是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履行职责使命、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共下达计划21806名,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8723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2938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45名。

  9月10日23时,网上招录平台上线运行接受公开报名以来,注册、报名人数每日以3100余人的规模稳步增长。截至9月25日,4.6万多人成功报名。从目前全国报名情况看,27个省份报名人数已超过招录计划,其中:山西、湖南、贵州、青海、宁夏5个省份报名比例已达3:1以上,北京、天津、上海、浙江4省市报名人数相对较少。

  四、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与首次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此次招录充分借鉴首次招录的成功经验,在招录方式、选拔机制、公开信息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具体来讲:

  一是招录方式更加合理。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两类人员,分类下达计划、组织考核、成绩排名,择优选拔录用,有利于不同类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驻有森林消防队伍的14个省份,与本省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合并招录、统一考核、统一排名、统一调剂,以解决两支队伍报考冷热不均、局部招录不足问题。对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招录对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如有人员退出可顺序补录。

  二是选拔机制更加科学。改进完善面试办法和体能测试标准,明确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突出招录对象综合素质考察,提高录用人员与工作岗位的匹配度。健全优秀人才优先政策,对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士兵,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对中共党员、特殊专业人才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利于更多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三是公开信息更加全面。此次招录报名阶段面向招录对象公布《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告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教育模式、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确保招录对象知悉消防员招录和管理使用等政策规定。通过招录平台及时公开招录进度和考核测试成绩,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录全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五、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规定,招录对象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照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录入报名信息。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请慎重考虑。

  与首次招录不同的是,2020年6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因距离毕业时间较长(9个多月),不在此次招录范围。

  六、消防员优待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极大提升了消防员职业的尊崇感、荣誉感。

  七、消防员在职业保障上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节假日在保证正常驻勤备战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比例安排人员调休;符合休假探亲条件的,按规定安排休假探亲;因重大任务长时间备战未休息的,适当安排调休补休。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八、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哪些人员可以优先招录?

  答:为了让更多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次招录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这里要说明的是,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是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九、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对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有哪些条件要求?如何申请报名?

  答: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报名年龄放宽至28周岁,需要具备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具有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本人须于9月25日前向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各省招录办按照规定的专业范围、标准条件组织审核,进行初步考核测试,经向社会公示后,于9月30日前视情报应急管理部审批。经批准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十、消防员职业发展前景如何?

  答: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消防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只要努力工作,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同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每年面向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每年从大学生消防员考试录用干部,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均有机会提任为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

  消防救援是救人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崇高职业,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的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全世界都备受尊崇,被称为“平民英雄”“最美逆行者”“最帅的一群人”。我们真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抓住机会、踊跃报名,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放飞梦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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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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