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高铁“制噪”除了掌声还应有法治撑腰

  据媒体报道,明星叶璇在高铁上阻止一名老人用手机大声外放音乐被骂“神经病”后,拍下视频传到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当事人张先生13日称,感觉被针对了,他已意识到错误调小了声音,视频传上网是侵权。叶璇称,其沟通一个小时无果才录视频。有律师分析称,公共场所拍摄不文明行为不涉及侵权。

  本来,高铁上阻止老人大声放视频,只是遏制不文明行为的随手之举,却因为视频被传上网,以及阻止者的明星身份等原因成为舆论焦点。对待这件事,必须肯定叶璇挺身为公义的积极做法,这与她的明星身份无关。任何人在公共场合随意“制噪”,都是无法被接受的不文明行为,于情于法于理都讲不通。现实中,“制噪”何止发生在高铁上,在公共汽车、休闲广场等地方大量有之,又有多少人像叶璇一样敢于挺身制止?其中广场舞音响被诟病多年。由此可见,绝大多数人对于公共场合“制噪”行为是反感的。

  乘坐高铁有严格的安保措施,在高铁上吸烟、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等是被禁止的,公众已经习惯并服从。唯独在车厢内“制噪”没有具体约束,这就给了很多人理所当然的借口,就像本案“制噪”者要求叶璇道歉一样,做错了事还觉得有理,非要狡辩自己被针对,缠着嚷着要把歪理变成正理,寻求法律保护名誉和荣誉。可以说,如果法律纵容公共场合“制噪”大行其道,不仅网民不买账,恐怕法治也会打折扣。所以,阻止高铁“制噪”,除了得到公众认可点赞,还应获得法律撑腰。

  有人认为,当事双方是在拿话题蹭热度。笔者以为,拿阻止高铁“制噪”的公义之举蹭热度未必不是好事。因为这样的案例在民间广为传播,能够在舆论发酵中吸引民众、教育民众,提高善别好坏的意识,正是全民普及法律、全民学习文明的生动一课,这样的蹭热度多一点,民众了解和理解就多一点,对社会文明建设大有裨益。(萧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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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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