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经营药品
海口秀英区一药企被罚1万元
执法人员对药品储藏情况进行检查。
南国都市报10月17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在承担其他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前完成了2019年度药品抽样工作任务。此次抽样工作中,该局对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经营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处罚1万元。
据介绍,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将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监督检验,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散抽检,保证了抽样的均衡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卫生院(室)、零售药店进行了重点抽验。在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抽验了流通使用环节中有特殊贮藏要求的药品、高风险药品等。
在整个抽样过程中,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药械科联合辖区监管所共对13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药企规范经营行为,限期整改;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对同一违规行为已下达过整改,抽样中再次发现一药品零售企业涉嫌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经营药品,药械科立即联合分局稽查大队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完成后方可营业,同时并处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谢军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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