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企业有失信记录怎么办?

  别慌! 改过自新的机会来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南国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 蒙健)“给失信的企业一次修复信用的机会”。日前,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决定对已经履行部分法定义务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制定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表示,有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检查核实、审批决定、立卷归档这五个修复程序。

  信用修复遵循“依申请修复”的原则。适用信用修复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补报年度报告后的年度均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积极配合登记机关对补报并公示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全部为“未发现问题”“未发现本次检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或者“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这两大条件。在修复程序上,《征求意见稿》表示,有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检查核实、审批决定、立卷归档等五个程序。

  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5日前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反馈。

责任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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