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高空抛物!看看海口市民都有啥想法

  严惩高空抛物 市民拍手叫好

  “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就应该严惩!要扩大宣传。”“干得漂亮,早就该整治这种行为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来叫好声一片。

  □南国都市报记者 陈栋

  市民

  对高空抛物零容忍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成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6月14日,海口外卖小哥小吴途经桫椤湾娱乐艺术风情街送外卖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木板砸中头部。当场被砸晕倒地,所幸无生命危险。

  “就算非常轻的物体,一旦从几十米的高层坠落下来,其杀伤力也是非常大的。”海口亚洲豪苑业主隋先生称,对于高空抛物需零容忍。如今《意见》的出台,对于高空抛物有了更严厉的处罚,作为业主十分支持。

  物业

  玩具酒瓶都敢抛

  高空抛物难制止

  “《意见》的出台是个好事,我在微信上看到后,立马就把链接发到业主群里了。”都市森林小区物业王主任告诉记者,高空抛物一直是物业管理最头痛的事。因为高空抛物多发生在业主家里,物业很难把控业主的个人行为,只能引导和劝阻。

  “小孩跟父母闹意见,从楼上窗户往下丢书。”王主任说,他们发现后立即找到业主,制止这种行为。在物业的巡查中,曾发现过从楼上丢下的苹果核、可乐瓶、酒瓶、书本、玩具等物品。而大多数高空抛物都找不到“是谁丢的”。“对于高空抛物,物业能做的只能是宣传引导,加强日常巡查。”王主任说道。

  律师

  《意见》

  能有效震慑高空抛物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李娇律师认为,《意见》中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目前的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主要问题是找不到肇事者。”李娇律师说,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全楼连坐,整栋楼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李娇律师说,《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震慑高空抛物,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责任编辑:王思畅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