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航空幼儿园2楼掉下花盆 12岁男孩头被砸伤缝8针

  海口航空幼儿园

  二楼掉花盆 砸破小学生头

  伤口五六厘米长,缝了8针 幼儿园:花盆是小朋友扔下的 已垫付医疗费,将按法院判决赔付

  小斌头部缝了8针 

  南国都市报11月19日讯(记者 陈栋 文/图)日前,海口一名12岁的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个从幼儿园二楼掉落的花盆砸伤,头部缝了8针。幼儿园方称花盆是小朋友从楼上扔下的,他们不逃避责任,但希望家长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伤者家长

  幼儿园二楼花盆掉落砸破儿子头部

  11月19日下午,在海口航空幼儿园的外墙,林女士指着2楼楼顶告诉记者,儿子小斌今年12岁,在幼儿园附近的一所学校读六年级,上下学必经过幼儿园。事发时楼上掉下两个花盆,白色的陶瓷花盆砸中儿子小斌头部,伤口五六厘米长,缝了8针。

  “10月12日,我从小斌同学处得知儿子被砸伤,便赶往医院。”林女士说,看到儿子头上的伤,把她吓坏了,医生缝合伤口后她带孩子回家休养,过段时间复查。经过一个星期治疗,小斌已返校上课。林女士称,她和幼儿园方协商解决此事时,园方告之她需要通过打官司解决此事。

  掉落的陶瓷花盆已砸碎

  幼儿园

  花盆是一个4岁孩子丢下的

  记者电话采访海口航空幼儿园王园长。王园长介绍,小斌的确被幼儿园二楼楼顶掉落的花盆砸伤,园方已垫付医疗费和部分营养费共计两三千元。

  据了解,掉落的两个花盆是种有花的陶瓷花盆,平时放置在二楼楼顶,通往楼顶的门平时上锁禁止小朋友入内,由于清洁人员忘记锁门,小朋友跑进去玩耍,酿成事故。王园长说,经过他们调查,花盆是被一个4岁的小朋友从楼上丢下的,涉事小朋友的家长也去医院看望了小斌。“我们不逃避责任,林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将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赔付。”王园长希望林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双方调解不成可由法院判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李娇律师告诉记者,本案属于“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案,若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即能找到花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或者是具体的行为实施人,那么本案就是一般侵权案件。本案中,幼儿园作为花盆的管理者和使用人应当对花盆尽到必要的管理和防范义务,而如果证明花盆确实是由小朋友抛下,则幼儿园和涉事小朋友的家长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来判决来定责。

  特别提醒

  防范高空抛物从娃娃抓起

  从幼儿园楼上掉落的花盆砸伤小学生一事引起很多家长关注,今年以来国内关于高空坠物砸伤人,甚至造成死亡的事件不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据海口某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发生在小区的高空抛物行为以小孩和老人居多。“一旦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我们会及时将情况向家长或监护人反映,希望家属能加强教育管理。”

  市民曹女士表示,防范高空抛物要从娃娃抓起。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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