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撞倒女子致其怀中女婴摔成十级伤残 海南高院司法救助7万余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1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通讯员 崔善红)“非常感谢三亚中院、海南高院对我孩子的救助,帮我解决了孩子后续治疗费用的难题。”11月21日,拿到7万余元司法救助金的廖某颖的父亲廖某刚给三亚中院送来了感谢信和感谢锦旗。

  据了解,七个月大女婴廖某颖因其母亲许某婷抱着她散步时被狗撞倒摔落致残。法院判决狗主人冯某某赔偿廖某颖医疗费等102469元,但冯某某迟迟未履行赔偿责任。日前,因生活极为困难,经廖某颖父母申请,海南高院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2017年12月29日,许某婷抱着刚满七个月的廖某颖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东一巷路口散步。突然一条狗将许某婷绊倒,导致怀中的廖某颖也摔倒在地,造成廖某颖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并被狗咬伤。经司法鉴定,廖某颖受伤致左股骨远端骨折累及骨骺评定为十级伤残。

  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廖某颖父母将冯某某起诉到三亚城郊法院。法院判决冯某某应向廖某颖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2469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廖某颖父母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该案执行法官吴忠介绍,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冯某某因故意逃避执行,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并被移送三亚市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法院查封冯某某所有的一辆汽车,将该车变卖2万元给廖某颖父母。除去冯某某之前支付廖某颖现金9950元,还有72519元未履行到位。经法院查询,没有查找到冯某某的其他财产线索,且廖某颖也未能提供冯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据了解,廖某颖为学龄前儿童,其母亲许某婷被狗撞倒后,造成怀抱中的廖某颖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需要经常到医院护理治疗。其母亲许某婷没有工作,家庭生活仅靠其父亲廖某刚打工维持,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还要赡养老人,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廖某颖向海南高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海南高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廖某颖司法救助金72519元。

  据了解,海南高院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司法救助案件71宗,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240万余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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