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姚皓)12月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海南取消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租房合同及公租房租金证明材料要件,调整为个人提供租住住房真实准确信息承诺申明办理。
取消租房合同材料要件后,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自行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填报办理,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临柜提供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所需的租房信息办理。职工违反承诺申明提供虚假租房信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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