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丨“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

  如今,消费者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往往会发现,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扑面而来。

  这些弹窗有的是信息推广,有的是商业广告,很多时候让人避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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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

  弹窗是一种推广方式。有时候,弹窗广告对人们网上购物、浏览信息有一定帮助,但总体而言,弹窗泛滥就是“扰民”了。当想看的网页被遮挡、想买的商品被隐藏,这种“霸屏”的弹窗,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厌烦。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实际情况是,不少弹窗都把关闭按钮做得很不显眼,有时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越关越多、越关越烦。这些年,相关部门曾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然而,这些违规的弹窗广告总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广告商家和浏览器平台利益勾结。对他们来说,弹窗推广是实现“共赢”的载体,“弹”在网上就能赚钱。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你前一天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第二天打开电脑、手机就能收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广告。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治理弹窗泛滥,监管必不可少。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不能让弹窗广告想弹就弹。对恶劣弹窗给用户造成伤害和损失的问题,也应明确具体的主体责任。在这方面,不妨参照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任何实体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治理弹窗泛滥,平台责无旁贷。有关平台应珍惜声誉、控制弹窗。对发布违规广告的网络经营者,应与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只有优化行业生态、加强业界自律、形成管理合力,才是治本之策。(人民日报 北岸)

  【治理弹窗广告,需要划定红线】

  弹窗广告作为一种商业推广方式,有些时候确实可以给我们提供所需要的商业信息,但是当弹窗广告泛滥成灾、不请自来,也就成了对网络用户的一种骚扰。尤其是一些涉及色情、诈骗的信息也掺杂其中,弊端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凸显。

  对于广大网络用户来说,自己正在浏览的网站是正规的网站,所以也就误以为这个网站上弹出来的广告也应该是真实可靠的。殊不知,很多时候弹窗广告和你正在浏览的网站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按照了解内情的人士的说法,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每次点击按0.1元至0.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同时正如一些网友所感受的那样,为了提高广告投放的精准度,获得更多的点击率,推广公司还会确定目标人群,精准投放弹窗广告。这就是为什么你当天浏览了某款商品,然后第二天再上网,就会出现这款商品的弹窗广告的原因。

  现实中,弹窗广告的发布者和平台却有各种办法对这样的法律规定进行规避。比如很多弹窗广告把关闭按钮设计得很隐蔽,让用户很难找得到,结果用户想点击关闭按钮关闭弹窗广告,却一不小心把弹窗广告“最大化”了。

  弹窗广告如此费尽心机,显然对用户带来了严重的打扰。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弹窗广告,在笔者看来,最关键的还是要从广告的发布平台入手。应该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给网络平台立好规矩,划定红线,比如任何实体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对于弹窗广告的一键关闭功能,要做到显眼、突出,真的能够一键关闭。(燕赵都市报 苑广阔)

  【对“弹窗广告”说不】

  网络弹窗猖獗的原因是弹窗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据相关人员称,推广公司与网络平台合作,平台将推广公司的产品信息以弹窗的形式推送给广大受众,当受众通过点击弹窗浏览该推广产品的信息,那么每次成功点击,网络平台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据了解,现在网络平台的弹窗广告竟然还能“高智能”化选择受众人群,实现对目标人群的精准投放,当然,这中间产生的费用会更多,以此网络平台来实现利益的更大化。

  2018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网络软件中,有网络弹窗违规1.5万件。中国是网络广告拦截使用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网民偏爱使用广告弹窗拦截软件的原因可想而知,他们的上网环境已经被各种弹窗广告严重“污染”了。网络早已走进千家万户,试问,未遭受网络广告弹窗的用户有多少?我想这个数字一定屈指可数。因此,频繁的网络弹窗对用户的上网体验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治理弹窗泛滥,平台责无旁贷。有关平台应珍惜声誉、控制弹窗。对发布违规广告的网络经营者,应与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国家应加强网络监管的立法,做到监管有法,让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执。同时网信办的工作人员也应对不法平台的主管进行约谈,限时整改。重拳治理之下,违法违规网络广告才能有所收敛。只有优化行业生态、加强业界自律、形成管理合力,才是治本之策。严格规范流程和管理,铲除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唯有如此,才能被公众信任和支持(华声在线 杨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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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规范弹窗

  还用户清净

  来源:人民日报、燕赵都市报、华声在线(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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