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根据原审批变更私宅设计 申请两个多月未获批 东方相关部门回应

  市民根据原审批变更私宅设计

  申请两个多月未获批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避免激化邻居矛盾,所以未批复

  南国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 党朝峰)两个多月前,东方市八所镇的赵先生在政府政务中心窗口递交了私人住宅楼设计方案的变更申请。但至今仍未得到批复。对此,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变更设计方案须公示,考虑到可能引起周边利害人的反对,所以一直未批复。

  据了解,赵先生私宅设计方案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将建筑层数从四层改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从371.46平方米改为370.83平方米,建筑高度从15.9米改为10.5米,并且加装一部一层通往三层的电梯。

  “我们所有的改动都是在原来审批通过的基础上进行,没有超过用地红线,且建筑面积减少、高度降低,只是增加一部电梯。这样的变更申请,我们认为非常合理,相关部门却迟迟不予审批。”赵先生说。

  对此,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主管部门应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赵先生因建私宅与对面邻居产生矛盾,双方因为建房的事情多次到我们单位提意见,因变更过程需要进行公示,而这可能会引起周边邻居的反对,考虑到这种情况,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我们没有审批。如果赵先生坚持变更,我向主要领导汇报,讨论研究后再做出决定。”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也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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