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剪30米电缆线贩卖
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一男子获刑4年
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王天宇)51岁的海口男子李某深用工具将通电的电缆线剪断30米后进行贩卖。李某深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月9日5时许,李某深驾驶电动车到海口市凤翔东路三峰路路口附近,使用随身携带的胶钳将该处路边的处于通电使用中的电缆线剪断30米,导致该电缆线供电地区停电3小时,影响供电用户75户,该处电缆线被剪断后垂于路面,危害公共安全。李某深同日早上将该剪断的电缆线贩卖给海口市的老板杨某,之后被杨某转卖。经鉴定,被盗的电缆线价值人民币1989元。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深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责任编辑:谢军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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