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海南推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最高保障达100万元

  12月18日起,海南在全国首创推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凡已参加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只要购买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便可享受最高达100万元的医疗保障。该保险为我省城乡居民构建起了“基本+大病+大病补充高额”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据介绍,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不设门槛,凡缴纳了2020年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以参加。产品的保险期限是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此后,参保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持续投保。

  据了解,该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色,保费每人每年25元,总保额55万元,保障范围为参保人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合规费用,累计45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100%赔付。例如参保人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合规费用累计达到60万元,即达到45万以上的部分为15万元,100%理赔。

  海南省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由目前承办全省大病保险的2家公司具体承办,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设计思路上衔接基本医保,旨在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内超高额部分的医疗费用负担。这将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撑起“保护伞”,是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民生工程。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参保灵活,已参加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不论投保时是否健康,都可以自愿选择参保“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为更大程度惠及民生,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一年采取免体检政策,且保证续保,即无论第二年参保人是否患病,均可继续购买。如参保人第一年未参保,第二年参保时已患病,则无法参保。

  海南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助于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居民面临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有利于提升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邓洁仪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