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南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市县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帮扶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等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定期探访,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扎实做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老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和安全保护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关心关爱工作。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全力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元旦春节期间居民消费特点和外来人口增加的实际,做好市场需求预测,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丰富商品种类,增加库存数量。全面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扎实做好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平衡。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防止物价联动上涨。做好应急投放各项准备,加强应急储备商品和投放网点管理,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市场平稳运行。培育夜间消费、假日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增加品质商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体育健康等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节日期间信息发布工作,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加大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重点抓好节日期间旅游工作,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元旦、春节期间是我省旅游旺季,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丰富旅游产品,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进一步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认真落实旅游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对景区景点、旅游车辆、游船轮渡等安全检查,完善旅游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坚决查处虚假广告、购物点非法经营、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非法“一日游”等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引导游客理性维权,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严防因旅游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在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提高游客文明意识,营造文明旅游浓厚氛围。

  四、大力弘扬主流价值观,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坚定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全省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自贸区(港)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题,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推进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的精品力作。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系列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广场文化活动等为抓手,广泛开展乡村春晚、花会灯会、赛歌会、秧歌会、舞龙舞狮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排演黎苗歌舞、琼剧、小品等各种文艺节目,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节日氛围。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要免费开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净化节日文化市场,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五、抓好安全生产和春运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突出做好工矿企业、油气储运、烟花爆竹、海洋渔业、建筑工地、运输企业,以及港口、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控,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配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各类运力资源,优化路网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强化交通疏导和信息引导,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道路交通拥堵。铁路全面实施候补购票服务,大力推广电子客票应用,改进站车环境,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闸机,在地市级以上车站全面实现旅客刷身份证进站。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戒“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规范出行秩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六、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高度重视金融、劳资、债务、房地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隐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稳控措施,切实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抢骗”等易发多发的侵财性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强对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校园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加强对寄递物流行业、小旅馆、加油站、网络约租车等重点行业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安全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非接触性犯罪等预防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反恐怖基础摸排、演练、应对处置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完善应急防范预案,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发生,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七、加强关心关爱,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举措,切实关怀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动力。注重关心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的干部,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国家和省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深入走访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严防细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对借元旦、春节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及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对因瞒报、迟报、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公安、信访、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气、旅游、商场等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加强值班力量,细化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服务质量。各市县党委、政府至少要有1名主要领导值守辖区。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离省外出的,须按规定归口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各市县各部门要提前将节日期间值守带班值班安排表报省委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

  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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