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 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还白衣天使应有尊严

  12月24日6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家属伤医事件,该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致颈部严重损伤。最终不幸离世。

  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抢救室内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孙文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在民航总医院看到急诊大厅一侧设置了杨文医生的悼念场所。(图片来源:中新网)

不少市民自发地送来鲜花凭吊。(图片来源:央视)

  新华微评:严惩暴力伤医,捍卫生命尊严

  暴力伤医,侵害医护人员生命安全,更是对社会良知和法治的践踏。由于种种原因,医患之间难免存在一些分歧乃至矛盾,但任何问题都不能成为对医生施暴的“理由”。依法严惩行凶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维护医疗场所正常秩序,既是在保护医生群体合法权益,也是在捍卫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日报客户端: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还白衣天使应有尊严

  医生被伤害,并非孤例,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告诉世人,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维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原因再简单不过:守护医生的生命权就是守护患者的生命权,守护一方安宁的诊疗台就是守护患者的健康权。 

  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说:“我是一个医生,我想背着每一个病人过河。”“背着病人过河”,正是广大医生共同守望的价值坐标,医生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被侮辱,更不能缺乏安全保障。

  怎样才能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稳定的执业环境?如何才能确保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

  今天,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则需要全社会从行动上真正尊重医务人员,多关心和理解医生。

  正如国家卫健委今天再度回应所强调的,“这个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用暴力威胁医务人员安全,用伤害实现个人诉求,这种极端做法,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

  当下,各种各样的医患纠纷问题确实值得关注,也需要投入各种力量尽快解决。但是,对“医患纠纷”与“刑事犯罪”必须有充分的厘清,在全社会形成对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的共识,守护法治与文明的底线。(秦川)

  光明时评客户端:暴力伤医必须严惩

  暴力伤医现象的频仍,或许已经让不少人生出了无力感,但无力不代表可以麻木。根据今年3月最高检发布的数据,去年检察机关就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共起诉了3202人,尽管同比下降了29%,但绝对数量依然不低,且这还只是明确上升到司法轨道的案件。就此来说,我们固然不能渲染和放大医患冲突,但在治理端,也不能低估其发生概率——医生的职业环境、安全保障,确实仍有待提高。

  事实上,针对医患矛盾事件的处置,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就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来构建“平安医院”;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当然,可以继续追问医院的一些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做到位,对相关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又是否穷尽了司法努力。但是,暴力伤医作为医患冲突的一种极端情形,其化解必然需要回归到医患关系的改善上来。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很多,比如宏观上,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患者群体积压的情绪和不满,很容易施加到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身上。从这个角度看,医生群体同样是不完善医疗服务的受害者。而从微观上来说,医院及相关部门是不是把处理医疗纠纷、医患矛盾放在了突出位置?去年10月开始生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这些规定说明,即便是从直接防范医疗纠纷升级的角度,避免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直接冲突,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都有不少工作需要做,远远不是增强医院安保这么简单。

  从改善医疗服务体验,减少医患之间的摩擦角度而言,除了“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性问题需要继续求解,优化医务工作者的薪酬考核体系,让更多医生能够更从容地面对患者的需求,同样很有必要。应该看到,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医疗资源的相对紧张和分布失衡,增加了患者焦虑,让医生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这些都给医患关系增加了更多“紧张”因素,从而加大了极端情形出现的概率。要化解这些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有明确了问题到底在哪,才能真正对症下药,而不是止于“头疼医头”。

  必须重申,暴力伤医,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更不值得同情。可要真正化解医患关系的紧张,从源头减少医患关系中的暴力因子,还是得持续为医疗资源供给和服务做加法,为构建新型的互信、互利的医患关系提供必要条件。(朱昌俊)

  检察日报:暴力伤医事件频发 医院安保亟待升级

  医院等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属于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应该不存在异议。不能因为医院纳入了事业单位序列,就否定其公共场所的属性。在医院里,人员来往频繁,身份关系复杂。特别是,医生与患者零距离接触,稍有不慎医患之间就可能会发生摩擦,轻则产生医疗纠纷,重则引发暴力事件。可见,医院不仅是公共场所,而且是安全风险较高的公共场所。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对公共场所界定为: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医院不在其列。以至于,医院仅属于内部安保单位,治安防范能力比较脆弱,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很难得到公安机关的及时处置,严重威胁着医患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无论是从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保障医生安全和患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维护公共安全的大格局考量,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显得刻不容缓。

  换言之,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亟须医院安保升级。事实上,尽管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目前尚未通过立法明确,但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探索和实践,医院引入了公安力量,配备了专职警察和保安,并配置了系列安保器械。比如,东莞市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特别是,医疗卫生及公安部门多次发文重申,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下,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因此,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不能满足于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口头重申,更不能止于一些地方的“自选动作”。应将医院等医疗机构,列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界定的公共场所,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同时,制定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将医院等医疗机构列为特殊行业,进行重点盯防,对于暴力伤医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快速予以处置和打击。(张西流)

  济南日报:暴力伤医真的只是“安保问题”吗?

  看起来是医患问题,说到底,还是行业积弊的显影。这些年,医务工作者的技能更高了、服务意识更强了、对话平台更多了,暴力伤医的背后,恐怕早已超越“技术和态度”而成为信息与期望的原罪。去年有篇爆款文章,题目是《70年医患关系主要矛盾的发展史》。文中有个观点可谓醍醐灌顶:“中国医疗的主要问题已经不再是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而是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人民对疾病了解不充分,对医务人员有着过高要求和医务人员无法满足其要求的矛盾。”资源在增加、水平在进步,但如果刚需在“跑偏”,医务工作者可能难免还要成为另一种矛盾与纠葛的“替罪羊”。

  一遇到暴力伤医就拷问“安保问题”,这是个非常浅显而懒惰的逻辑。因为纯粹安防上的“加法”,既挡不住凌厉的暴力,亦护佑不了医生的安全。让民众更了解医务工作的“客观性”和“有限性”,少些天花乱坠的“神医神话”宣传,让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救护有更科学而实际的认知,或许,这也是对医患关系最好的安抚。(邓海建)

  工人日报:暴力伤医造成的撕裂,没人能独善其身

  这起暴力伤医致死案件尚在调查中,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伤医、杀医的借口。“医生在救你家属的命,你却要了医生的命!”网友的跟帖戳中很多人的泪点,大家为逝去的医生感到心痛和哀伤。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不时发生,造成了若干医护人员伤亡的惨剧。其中,有“一言不合”“一时激愤”的原因,有“排队2小时看病5分钟”的患者焦虑心理,有患者及家属对医学力量的不现实期待等,这些都可能引发口角甚至暴力行径。同时,也有异地就医政策不够完善、过度检查等加重看病难、看病贵的因素掺杂其中。种种因素最终导致的医患之间的信任裂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一大痛点。

  事实上,不少人对暴力伤医事件所造成的显在或潜在的恶劣后果,并没有清醒认识。除了被伤害的医护工作者本人之外,暴力伤医事件严重伤害着医护人员这个群体的职业安全与尊严。接二连三的伤医事件,让很多医护人员整日胆战心惊、草木皆兵,不少医院专门配备大量安保人员,这无疑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

  还有,一些医生选择转行,一些医生选择“明哲保身”的工作方式,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不再收治病人,或选择最保守的治疗方法来规避麻烦。长此以往,医护工作者不敢创新,不敢尝试新技术、新手段,将给医学事业的发展带来多少潜在的损失和隐患?

  不仅如此,暴力伤医事件屡发也在伤害着医学教育事业的未来,将影响未来医护群体的数量和结构。“不让我的孩子学医从医!”网友的跟帖是气愤之语,但近年来医学院对高考考生的吸引力在下降,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这个行业的未来令人担忧。如果医生成为高危职业,从业者减少,未来医护人才缺口进一步变大,那么我们找谁看病?找谁救命?

  不妨琢磨一道简单的算术题: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各类医生缺口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如全科医生缺口达18万人,麻醉医生缺口达33万人。那么,每少一个医生,就等于又多了成千上万病患得不到及时诊治。这“成千上万”中,很有可能就包括你我。

  暴力伤医造成的信任撕裂,导致医疗生态的恶性循环。置身其中,谁能独善其身?

  为保护医务工作者,早在2013年,原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的恶性涉医事件。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发出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刑法修正案(九)》也将“医闹”入刑。

  缓解医患紧张局面,需要我们共同行动。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信任是至关重要的桥梁。多一些信任,少一点戒备——疾病面前,我们必须认清,只有医生才是最专业、最可靠的力量,医生与患者永远都应该是一个战壕中并肩作战的“战友”。(吴迪)

  光明日报客户端:伤医频发原因复杂,不能只靠严惩

  需要重视的是,恶性伤医事件多具备一些相同的特点,其中最明显的一点是发生在门诊,且以急诊科等重点科室最常见。看急诊的人来源十分复杂,因打架斗殴和醉酒等原因来院看病者不在少数,这部分患者和家属情绪往往十分激动,有时甚至处于非理性状态,人在冲动可能会不计后果,“零容忍”的震慑力不起作用,伤医事件就容易发生。

  对于这部分伤医行为,单纯加大打击力度的效果有限,是否需要对他们事先进行情绪与风险评估,以便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于急诊室里情绪激动或处于非理性状态的人,若能采取增加防范人手、强制醒酒、限制陪护人数等举措,或能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另一个特点是,重病患者尤其是绝症患者也容易伤医。从心理层面来看,一名时日不多或处于极度痛苦状态的人,就可能不太在乎惩戒。假如其是非观与荣辱感丧失,那么,伤医之后引起的社会关注,反而可能为其所向往,惩戒效果也会因其身体状况而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之下,伤医的“零容忍”力度,同样可能丧失震慑力。

  对于这部分患者,医生的细心诊疗不可或缺,但亲人的陪伴、基层熟人医生的关心和帮助等,则更容易为他们解开心结。并且,医患之外的力量在诊疗过程中介入,还能发挥缓冲作用,减少医患直接冲突的机会。关心和陪伴这部分患者,也能起到防范伤医事件的作用。

  还要看到,部分患者或家属之所以伤医,是因为他们不认可医生的诊疗效果,甚至认为,医生的诊疗是导致病情恶化的主要原因,若如此,怀疑或怨恨就可能转化成伤医冲动。医患之间认知上的冲突,往往会存在较长时间,当这类冲突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提前介入预防就很有必要。

  每一起恶性伤医事件,对医患关系产生的撕裂、对医务人员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都会存续很久。谴责和严惩伤医者理所应当,但只要“零容忍”不能转化成“零发生”,个案的教训就难以产生普遍的教育意义。从这个角度看,类似伤医事件一旦发生,在严惩的同时,推出更多配套措施,打通“零容忍”和“零发生”之间的通道,方能为融洽医患关系持续营造良好氛围。(罗志华)

医院也不断地收到来自匿名人士给在职医生们送来的奶茶、水果等零食,表达崇敬和关爱。

  新京报:严防暴力伤医:填补制度与现实间的真空

  一方面,我们固然不应渲染和夸大医患之间的“对立”,但另一方面也决不能低估医护工作者所可能面临的风险。目前制度层面,不管是部门规章,还是立法——无论是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将“医闹”入刑,还是去年28个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将“医闹”纳入失信惩戒,抑或是此次立法禁止“医闹”,对于防范“医闹”、暴力伤医,公共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但在态度上的重视、制度上的完善,与有效的现实保护之间,还明显有待填补的真空。

  诚如这次事件发生后,有业内人士称,医院需强化必要的安保力量配置,但并不是说“布满保安和警察的医院就是理想的医院”。此外,医院和医生也要提高职业性的风险防范意识,如要懂得识别“高风险病患”,在加强必要沟通的同时,也对相关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以预防风险;再比如,从大数据分析看,急诊科是伤医事件发生几率相对最高的科室,对此应有针对性的保护举措。诸如此类,或许是更为具象和务实的防范之道。

  医患矛盾杂糅着多重社会关系和问题,其根治需要时间。但是,让医务工作者免于暴力伤害,一刻也不容怠慢,与此相关的所有重视、价值伸张以及制度完善,都应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保护落地。(任然)

  齐鲁晚报:应对伤医杀医要避免“见惯不怪”

  暴力伤医、杀医事件频频发生的结果是,媒体和公众对这类事件越来越麻木。有人甚至表示“高兴”“杀得好”,这种现象无疑是不正常的,伤及了许多把“救死扶伤”作为职业理想的医疗工作者和学生的心。杨某去世后,有不少人在社交平台表示考虑要“改行”“重新考虑自己的选择”“不会让自己孩子学医”。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暴力伤医、杀医事件不应成为社会的顽疾。在杨某被袭后,一些知名医疗自媒体人提出医院应当在公共医疗场所实行安检。诚然,实施安检将会大大降低暴力伤害的等级,但对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太多用处。毕竟,安检只能查出刀具,但是不能阻碍拳头。此外,这种“严阵以待”的戒备与防范,还有可能刺激到患者,并引发对立情绪。

  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防范暴力伤医事件还需要从消解医患矛盾入手。需要看到,大部分医患矛盾是基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鉴于此,化解医患矛盾的关键就要建立和完善医患双方的信任基础,对于医疗纠纷的当事人,给予一个更多医疗信息获取的渠道,让这些患者有更多机会了解病情的实际情况。同时,需要给医患双方一个心理疏导的渠道,让双方可以平心静气地进行交流。

  当然,医疗安全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能仅仅靠医院独立完成,相关部门也要对每一次暴力伤医杀医行为重视起来,不能“见多不怪”、麻木不仁。一方面,要尽快查清真相,对案件中的最新进展要及时公布,让关爱医护人员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这些年暴力伤医事件的原因,从中找到医患冲突的爆点,是医疗体制上的原因就改革体制,是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就调控资源,从根源上排除对医护人员的潜在威胁。

  总之,医患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对立的。患者罹患疾病,医生帮助患者,双方应当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而不是互相仇视的敌人。(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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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客户端、检察日报、齐鲁晚报、新京报网、工人日报、光明日报客户端、济南日报(文章稍有删减)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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