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丨网红果冻致醉驾该从“网”管起

  吃“网红果冻”变酒驾?

  在浙江,一名女子因为吃了某款果冻,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交警提示,即使食用前不知情,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规定的酒驾或醉驾标准,即构成酒驾或醉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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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果冻资料图,来源网络

  记者调查发现,含酒精的“网红果冻”网上热卖,包装上多没有生产信息和酒精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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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果冻资料图,来源网络

  【“网红果冻”该治治了】

  在很多人看来,“网红果冻”又不是酒,怎么会引起酒驾呢?的确,食用榴莲、蛋黄派、藿香正气水,虽然司机使用检测仪会显示酒驾,但在血液中测试却不会测出酒精含量,属于假性酒驾。这时候,和交警说明情况后,一般情况下,司机并不会被处罚,但在这里,“网红果冻”是一种变相的酒类产品。

  根据媒体报道,这种果冻是按照酒精含量12%制作的,吃上几个,体内酒精含量一样会超标。不少驾驶员抱着“猎奇尝鲜”的心理,自称不知情,怎么看都有点不太真实。况且,就算司机真的不知情,没有尝出酒味来,但只要食用之后上路,实质上已经属于酒后状态,是真正的酒驾,不知情不是借口和理由。

  更奇怪的是,这种所谓的“网红果冻”不但没有标注所含酒精量,而且连生产许可证等信息都没有。按照食品管理法,食品中添加了酒精,应该在包装上标注出来,并且明确写出酒精含量。这种网红产品依靠许多主播带货一炮而红,那么,它有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一旦出了事,究竟应该找谁来负责呢?

  酒驾早已入刑,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千万不要尝试什么含有酒精成分的“网红果冻”。作为生产企业,应多考虑消费者利益和安全,明示食品里含有酒精,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作为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杜绝违规“网红果冻”类食品流入市场。(南方日报 徐建中)

  【“吃网红果冻成酒驾”别“处罚”了事】

  毫无疑问,不知情不是违法实施酒驾的理由。上述案件中,徐某虽然声称是误食了含有酒精的果冻,才导致酒驾,但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应该予以处罚。在此前提下,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不仅在所难免且是法治的必然。  

  不过在我来看,成因有别,此酒驾毕竟不同彼酒驾,因而也就不应止于对当事人的处罚、了事。而是需要在反思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更多的人“在同一个地方跌倒”。  

  一方面,根据我国现行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办法,只要求必须标注清楚各个成分,至于各成分的具体含量并无要求。而根据《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乙醇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可以根据需求进行使用,但标准中并没有对用量及残留量进行严格限制。这首先提醒,消费者除了要远离没有生产信息和酒精含量的产品,对正规产品在食用前,也要特别注意其酒精含量,结合自身“酒量”合理食用,以免产生危险和麻烦。 

  另一方面,目前国家虽然对此未有强制规定,但出于消费者利益和安全考虑,企业应该明示一下食品里含有酒精,以及其中的含量,对消费者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同时,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症下药,有所作为,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酒精乙醇作为食品、包括药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做出进一步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以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放心,而不至于“成酒驾”或者发生其他什么的不测和意外。(东方网 张国栋)

  【网红果冻致醉驾该从“网”管起】

  “酒不醉人,人自醉”,自己醉没醉,适不适合开车,自己还不知道吗?“酒”不是远离方向盘的唯一戒尺,安全驾驶必须谨慎小心。酒果冻的口感区别于一般果冻,不是等酒劲上头才会意识到酒驾,涉案的司机难以用“不知者无罪”开脱。因吃“网红果冻”导致酒驾,被罚并不冤。

  同时,也必须看到,相较于成瓶成罐的酒类,酒果冻的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互联网追逐潮流的氛围下,其“网红”标签易刺激民众购买尝鲜,“零食特征”则掩盖住“酒类本质”。没有经过提醒,相信不少跟风购买初尝者也会误认为酒果冻的酒精含量不高,和“酒心巧克力”“酒酿圆子”一样,不会影响开车。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为驾驶人提供酒果冻食用,与“同桌饮酒未劝阻”应承当相同的责任。为避免酒果冻酒驾危害扩散,应加大宣传性管理,防范购买者“误伤朋友”。

  据了解,网红果冻的主要销售渠道在网上,消费者多从网上了解该产品,网络氛围对酒果冻的销售及食用产生很大影响。仅仅从包装上标注酒精含量是不够的,酒果冻既然由网络传播和销售,就需要从网上加强管理。事实上,《电子商务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

  酒果冻有致人酒驾的可能性,网络运营者有责任对酒果冻的销售提供针对性的管理规范。例如,电商平台应要求商家在购买页面的醒目位置,标注“请勿在食用后开车,以免酒驾醉驾”字样,提醒消费者;短视频广告商,应在视频宣传中,打上“预防酒驾醉驾”的logo,提醒观众谨慎购买。

  酒驾醉驾之害尽人皆知,浙江女子吃了“网红果冻”构成酒驾,相关行业都应有一定的责任。酒果冻虽然仅是酒类食品中的一小类,可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也有利于带动其他酒类食品在市场中的安全宣传。莫让酒果冻成为伤人毒药,安全防范不容一点马虎。(天府评论 严奇)

  【“网红果冻”酿交通事故,含酒精食品该立标准了】

  徐女士虽是无意中吃了“网红果冻”,却因血液里酒精含量超标而涉嫌酒驾,并酿出交通事故,被处罚并不冤枉,需要下次注意,别再随便吃东西了。这件事也提醒公众,在开车之前,千万不要吃含有酒精的“网红果冻”,以免造成醉酒,不仅可能被处罚,更会埋下安全隐患,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可见,警方应将其做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大众宣传,把“网红果冻”纳入禁食范围,提醒司机不要误食,避免醉驾发生意外事故。

  如果果冻中酒精含量比例较高,不能视为普通食品,可归为酒类商品,应采取强监管措施。毕竟,果冻的最大消费群体是儿童,如果家长不清楚,给孩子食用“网红果冻”的话,可能损害到孩子的身体健康。目前我国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办法,只要求必须标注清楚各个成分,并没有针对在食品中添加酒精具体含量的相关规定,给“网红果冻”这类含有酒精的食品,留下了空白地带,无法保障酒精的质量和具体含量,令消费者有误食、醉酒风险。

  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食品标准,明确厂商要标注酒精含量,并对食品里的酒精含量予以限制,不能超过普通酒类含量,以免其超出合理范围,商家把食品当成酒类来生产销售,规避酒类产品的严监管。同时,含酒精食品的包装也需规范,要求必须在醒目处提醒消费者,改食品含有酒精,需要谨慎食用,并禁止食用后开车,防范诱发交通事故。(天府评论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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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食品

  别瞎吃

  来源:南方日报、东方网、天府评论(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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