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防控 | 海口实施13条措施强化落实疫情防控I级响应

  海口实施13条措施

  强化落实疫情防控I级响应

  海南日报海口1月28日讯(记者 计思佳)海南日报记者1月29日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海口市制定并实施13条措施,强化落实疫情防控I级响应。

  海口发布《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其中一些措施为:海口全市餐饮、宴席承办单位从即日起禁止承办宴席业务,已承接的一律取消或延后,全市农村宴席自即日起一律暂停或延期举办;市民群众不得召集、不得参加公期、集市、集会、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和各类文化演出活动等任何形式的人群聚集活动;全市工厂、工地对湖北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推迟返工,工厂、工地暂不复产复工;全市农贸市场要严禁活禽宰杀、交易和野生动物买卖;暂时关闭市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在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等处设立留验站,在进入海口市道路路口设立查验卡口,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旅馆、酒店等住宿业暂停疫情严重地区来海口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各客运公司暂时取消前往疫情严重地区省际班车;养老、护理等机构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加强农村防控工作;全市居民和村民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鼓励市民群众积极拨打12345反映疫情严重地区来海口人员线索;对瞒报谎报、造谣传谣、囤积居奇、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肃处理等。

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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