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防控 | 海口龙华所有村庄小区封闭式管理 瞒报、谎报将严肃处理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五个必须、五个严禁”疫情管控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要求,为加强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人员管控,现就疫情防控“五个必须、五个严禁”通告如下:

  一、必须封闭管理,严禁随意走动。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进入测体温、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强制性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必须如实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出现发热(≥37.3℃)、咳嗽等症状以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返回海口等人员,必须于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个人信息以及不配合村(居)健康服务管理等行为,如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必须保障民生,严禁人员聚集。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及药店必须开门营业,定期消杀,进出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严禁人员聚集活动,“红事”停办、“公期”不办、“白事”从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必须落实责任,严禁擅自租赁。出租人必须加强对承租人、借住人的管控,严禁在疫情期间新办房屋租赁业务或将房屋借住他人,如包庇隐瞒承租人或借住人信息造成疫情发生等情况,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必须措施到位,严禁敷衍塞责。小区物业(管理方)或村(居)委会必须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区域消杀(必须有消杀记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禁出现不履职、不负责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五个必须、五个严禁”措施,全区上下共同落实,特别是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造成疫情防控出现问题的,视情节采取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管理权限采取党纪政纪处分。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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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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