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科普 | 复工了!建筑工地、集体办公场所、农贸市场怎么做?

  科普

  复工防疫,建筑工地、集体办公场所、农贸市场怎么做?

  海南日报海口2月19日讯 (记者马珂)2月19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网上举行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金玉明、何滨,围绕“不同行业和人群的疫情防控知识”为主题,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1

  建筑工地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人员管控要求

  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

  做好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

  做好缺勤人员的追因报告工作

  做好应急处置

  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施工企业应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会议。

  2、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以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可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禁止人员聚餐。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

  6、实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

  2

  集体办公场所

  1 工作人员要自行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应及时报告单位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 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要求其去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 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4 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5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

  农贸市场

  (一)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二)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要掌握市场内所有经营者及有关工作人员返工前14天的外出情况和健康状况。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如湖北省、有确诊病例的村、小区、街道)的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营业和返工。其他外来务工人员体温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营业和返工。

  (三)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全程须佩戴口罩。

  (四)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农贸市场内经营者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其制品;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活禽交易,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市场经营者对自己摊位周边每日收市后要进行大扫除,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定期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台面、器具、砧板等进行喷洒消毒。在进行清洗消毒时,要穿长筒水鞋、戴口罩、防水长手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要注意场所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公共洗手间保持清洁,配备肥皂、洗手液或含醇手消液,确保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六)抓好灭鼠除虫工作。加强农贸市场垃圾管理,要求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确保市场内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七)农贸市场入口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必要时进行复测,提醒旅客佩戴口罩。对于发热体温达到和超过37.3℃人员不得入内。

责任编辑:王思畅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