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2月27日消息(记者 姚皓)2月26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疫情期间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内权限范围内审批的企业各类资质以及有关人员注册资格的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届满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办延续手续。疫情期间资质资格证书有效性不受影响,企业和人员可正常实施经营、执业。
据了解,本次优化实行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针对全省权限范围内审批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等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以及有关人员注册资格等方面进行条件优化。
本次优化中还包括对企业资质和施工图机构确认等事项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增补、遗失补办等,可根据申请人意愿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社会保险、检测检验报告、人员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等)等因不可抗力暂时无法提交的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先行审批,申请人对容缺受理材料出具书面承诺,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齐所有容缺材料。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厅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获得资质的,要100%开展事后倒查,促进全省住建行业讲公平、守信用的良性发展。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南海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