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县餐饮业疫情防控期间
规范经营服务的通告
按照省政府关于疫情分级分区管控指导意见和《海南省餐饮酒店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对全县所有餐饮业实行有序对外营业开放,为避免聚集性交叉感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以下事项:
一、餐饮业主要包括早餐店、茶饮店、快餐店、糕点店、酒店和餐厅。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疫物资,如口罩、酒精、消毒剂,保障员工日常工作防护要求。
三、就餐人员进入餐厅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如不符合要求,不能入厅用餐;控制用餐时间,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小时,避免长时间逗留餐厅。
四、四周通风或室外的早餐店、快餐店、茶饮店可按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正常营业。
五、规范就餐方式,减少桌椅摆放,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控制店内就餐人数,不同就餐家庭、团队应隔桌就坐,同一家庭或团队应保持适当距离,条形餐桌要同向就餐,包间应提前通风且只招待同一家庭或团队人员。大厅同时就餐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50%。
六、开放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及时清洗消毒,用餐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两次。
七、开放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暂时不能使用中央空调。
八、餐饮业场所环境卫生、运营管理、员工个人防护应按行业部门相关规定或省防控指挥部卫生防控指南进行落实。
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将适情对开放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
原标题:陵水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这些事项一定要做到→
责任编辑:李明珠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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