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爱犬的海口市民:逾期不年审 狗狗可能被没收

  家有爱犬的市民注意了

  逾期不年审 狗狗可能被没收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4月28日讯(记者 徐培培)4月28日,记者从海口警方了解到,为了规范城市养犬管理,有效遏制违规养犬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公民依法养犬意识,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决定近期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目前,海口警方发现尚有部分犬主未按规定办证年审。根据《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内居民养犬的,应当经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否则由公安部门处以500元罚款,责令限期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养犬登记实行年审制,年审工作由登记机关负责。养犬人应自登记的第二年起,每年在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的犬类免疫证、养犬登记证以及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登记机关确定的办证机构办理年审手续。否则由登记或年审机关没收其犬只,注销其养犬登记证,并处以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海口警方提醒,请家有爱犬的居民根据《条例》规定依法文明养犬,尚未年审的犬主尽早到登记机关或年审机关补审或年审。

责任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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