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水利建设项目贫困劳动力用工比例不低于10%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孙慧 特约记者邹小和

  记者今天从省水务厅获悉,我省水务系统加大水利就业扶贫力度,要求水利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重大水务、水利建设项目贫困劳动力用工比例不低于10%。

  水务系统的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未满员的管护岗位,尽快充实补缺,优先录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同时,市县政府将结合各地水务管理需要,开发一批全职或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推进面上水务工程优先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市县水务部门将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了解工程就近的贫困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协调工程施工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用工,力争贫困劳动力用工占比达到10%以上。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大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迈湾、天角潭等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对适合承担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优先就近招录贫困劳动力,数量比例不得低于招录人员数量的10%。

  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不得低于招录人员数量的10%纳入招投标评标要素,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和数量作出承诺,并写入施工合同,提高施工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

  省水务厅要求建立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台账。市县、重大工程项目业主要指定专人负责贫困劳动力用工的对接工作,建立省、市县、施工企业三级用工台账,精准掌握项目贫困劳动力用工情况。各级水务部门要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

原标题:海南:水利建设项目贫困劳动力用工比例不低于10%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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