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 | 摩托车能否在海口椰海大道行驶?回复:限行区域外可以

点击进入“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暨南海网民心直通车——海南市县领导网友留言板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4日消息(记者 姚皓)近日,网友“罗飞”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留言咨询,证件齐全的两轮摩托车能否在海口椰海大道行驶?对此,海口市公交局交警支队回复称,海口市区内道路一律禁止摩托车通行,但限行区域外可以行驶。

  “椰海大道是否属于禁摩区域?双向是否通行?下面市县的车牌能否通行?从长流到灵山能否来回?”该网友问道。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网友留言及部门回应。

  海口市区内道路一律禁止摩托车通行,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关于海口市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海口市区范围包括: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新大洲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S81公路与椰海大道匝道口、龙昆南延长线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与海榆中线交叉路口、海榆中线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路口、科技大道与海盛路交叉路口、海盛路与长秀路交叉口、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椰海大道不在限行区域内,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外可以行驶。

责任编辑:叶晨曲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问政进行时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