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压实责任为项目加注高能“防腐剂”
■ 尤梦瑜
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防范化解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廉洁风险,构建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全覆盖跟踪监督机制。一时间,涉及其中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纷纷响应,从实际出发,制定执行方案。
各单位的回应之中,“压实责任”成关键词。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谁家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自家责任如何压实、项目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又该如何压实,都直接关乎项目最终的廉洁质量和完成质量。因此,涉及部门要全力以赴,用积极压实责任“编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廉洁风险防控网,为项目、为海南的营商环境覆盖上可持续的高能“防腐剂”。
要压实责任,要先搞清楚这一层又一层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再来明确如何压实。
项目细节的交织与重叠,带来的是职责的交织与重叠,各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清晰梳理,不留真空。主体责任是首要一环,也是关键一环,在公共工程项目里,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业主单位责无旁贷,扛起这“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土地出让项目里,市县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管好自家地。
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是第一。《意见》的印发,其目的不单单是为了高效优质完成一个个单体项目。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所谓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等,还要对标国际先进的规则。在如此条件之下,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应充分提高认识,以大局意识筹划贯彻落实。此外,虽然多年来关于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一直在进行,但面对新任务、新形势,各部门也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
行业监管责任成为继主体责任后的第二环,主体责任“只缘身在此山中”造成的死角、遗漏以及对于全过程的廉洁风险把控需要监管部门加以扫描排雷。在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中,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财政等诸多部门都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行业监管部门要同主体责任承担者一样提高认识,只有提高对《意见》、对自贸港建设的认识,才能扎扎实实地参与其中,而非以局外人的姿态“走过场”。家家动真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个性定制优化监管方案,才能真正达到《意见》的“靶向”效果。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之间也要明晰权责,以更加清晰的责任和目标编织好这张监管网络,促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港。
责任编辑:王思畅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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