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市县增强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市县增强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压紧压实责任 抓细抓好工作

  海南日报海口7月8日讯(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程明明 杨秋丽 实习生王迪妮)海南日报记者7月8日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以下简称大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各督察组正按要求做好统筹,细化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督察,确保任务落实不落空。

  10个督察组进驻市县后,召开的动员汇报会节奏紧凑,没有套话、没有开场白,让不少市县领导感受到压力与责任。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指出当地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地实际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以本次百日大督察为契机,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全面推进本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王昱正表示。

  “此次大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重大举措,我们将自觉接受督察、积极主动配合,坚决落实整改,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此次生态环境保护大督察取得实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三沙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胡国林说。

  督察工作要求,各市县要全力配合督察工作,首先在思想上摆正位置,认识到这既是一次督察,更是一次帮扶,要以实事求是的决心和工作作风,主动检视问题、正视问题、整改问题。在配合大督察的过程中,及时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本市县难点、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推动问题解决。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部门要按照职责协作配合。

  按照有关决策部署,此次大督察以压实市县党政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排查和推动解决市县党委政府在思想、机制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环节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要求抓细抓好工作,牢牢守住海南自贸港生态环保底线。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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