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张蓝图”引领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

  海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总体部署,在前期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率先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在保护生态屏障、提升国土空间开发质效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部署建立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并要求建立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为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海南省分别于2019年7月和12月出台《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制度保障。

  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规划协调,建立各类空间规划联动传导机制。在完成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海南省率先建立起三类规划联动传导机制,严格遵守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强制性管控线。在此基础上,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涉及对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改变过去需先履行总体规划报批程序的做法,相关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经批准并报省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直接相应更新总体规划成果。

  二是改进规划审批,科学划分省和市县规划管理权限。科学划分省和市县规划管理权限,大幅压缩部分规划调整事项的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将涉及规划指标调整、占用生态公益林等规划调整,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开发边界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规划调整,按程序报省级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部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调整审批权限下放市县政府实施,将村庄开发边界调整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政府实施。

  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实施国土空间开发正面清单制度。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出台《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准入类型,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区。针对开发边界外区域,出台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明确开发边界外规划项目准入类型,除“五网”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军事设施和乡村振兴等特殊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均控制在开发边界内选址建设,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构建“一张蓝图”管到底的实施保障体系

  一是推动法规体系建设,探索依法依规“管”。为做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于法有据,海南省积极推进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相适应的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海南省总体规划督察管理办法》《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后的省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条例、林地管理条例等法规,基本形成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相配套的法规体系。

  二是提升信息综合管理能力,用大数据智慧“管”。通过建立形成“1+4”(数据库+查询统计、审查审批、监测督察、辅助决策四大应用功能模块)的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强化空间规划信息数据资源的统一应用和集中管理。依托“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常态化规划督察工作,精准识别并查处全省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管”。在部分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依据市县总体规划和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行规划代立项、园区区域评估评审代单个项目评估评审等极简审批,缩减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加强协议履约管理,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成交后,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对企业履约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相关企业按照协议推进项目建设。

  以规划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

  一是守住了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保护红线。通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层层传导,落实了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国家战略安排,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强制性管控要求得到严格执行,守住了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和资源利用底线,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保障了自由贸易港建设用地需求。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推进,全省用地需求不断加大。新谋划的部分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如不符合规划将影响项目实施。海南省按照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和程序,及时将相关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规划,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是提升了国土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益。2019年实施开发边界外准入制度以来,全省共批准项目用地254宗、1.9万亩,除少量“五网”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军事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位于开发边界外,其余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均控制在开发边界内,有效杜绝了过去建设项目任意上山、围湖填海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现象,全省开发建设更加集中集约,开发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四是提高了建设项目审批效率。通过建立规划实施调整制度,合理划分了省和市县审批权限,理顺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解决了规划打架和审批效率低等问题,建设项目落地效率大大提高,规划局部调整审批时限平均减少1个月时间。【信息来源:省委深改办(自贸办)】

原标题:坚持“一张蓝图”引领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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