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 | 有你认识的吗?海口交警曝光一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8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吴桂涓)近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和海口公安交警联合行动,对电动车、行人和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整治。8月8日,海口公安交警也通过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曝光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近段时间,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在走访海口街头时就发现,骑车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虽然比以前是增多了,但是仍有部分的电动车驾驶者或是乘坐者都没有戴安全头盔,尤其最突出的还是一些骑车载人的情况,一般骑车的人会戴安全头盔,但是乘坐者却没有戴安全头盔。被问及原因,很多电动车驾驶员都表示,他们的电动车上原本就只准备了一个安全头盔,有时临时载人,就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乘坐者就不戴头盔了。尤其是进入夜间,由于比较凉爽了,很多骑车的市民会不戴安全头盔。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摔倒在地,往往是头部着地,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颅脑免受损伤。因此,请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要提高安全意识,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以下曝光的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40元罚款,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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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453445(海口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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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不文明交通行为果断来曝光

  8月1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同时有奖征集“随手拍——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征集内容

  1.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在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城市道路等道路上的违法行驶;乱停乱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鸣喇叭、路上抛物等);

  2.电动车不文明行为(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工具(高铁、公交车等)上的不文明行为;

  3.行人不文明行为(横穿马路、不按交通指示过街、闯红灯、翻越隔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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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渠道

  1.下载登录新海南客户端—点击右下方“我的”—点击“线索报料”发图文或视频

  2.关注新海南客户端官方微信,留言发图文或视频报料

  3.拨打热线966123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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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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