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大众锐评:社会治理要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阐明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方法论,为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实践路径。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动力和平衡两种机制。充满活力,社会才有强劲发展动力;安定有序,改革发展才有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在新形势下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关键要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既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也要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以人民为中心是基础和前提。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愿望、需求、智慧和劳动,是一切创造力的源泉,构成了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本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成为世所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最为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社会治理是亿万人民共同的事业。在追求有序与活力之间达到高度统一,就要把人这一最可宝贵的资源放在核心位置,使社会治理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都充分体现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一切接受人民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稳”字要当头。“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这是治乱兴衰的客观规律,也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实中,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价值取向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尤其是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如何适应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深刻变化,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理国家与社会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是调整利益关系最有效最公正的手段。依法“管”得好,社会才能“稳”得住。坚持依法治理,从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将一切社会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明确正确与错误、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才能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一个明确的边界,使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奉献社会的嘉言懿行得到提倡和鼓励,使违法乱纪、危害社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制裁,激励更多的人做好事,使坏人无法做坏事,实现自由与秩序的统一,形成人心向上、人心向善、和谐共处的氛围,使社会秩序井然,又充满勃勃生机。

  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活”是必然结果。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只有“放”得开,社会才能“活”起来。这就需要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依靠人民群众将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付诸实践,让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活跃起来”。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这就需要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以最大限度的“放”,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门槛、壁垒,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劳动,改善生存状态,创造幸福生活,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样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富于进取精神的社会,一个创造力勃发的社会。

  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关键要把“管”和“放”有机统一起来。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不行,没有旺盛的社会活力也不行。把该管的管得住,把能放的放得开,使社会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这是现代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管”和“放”密切联系、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一方面,稳定是前提,只有管得住,社会安定有序,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稳定不等于沉寂,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只有放得开,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既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也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说到底,把“管”和“放”共同作用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不断创新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

原标题:【地评线】大众锐评:社会治理要把握管与放的辩证法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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