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项目可享“特别极简审批”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日消息(记者 田春宇)为创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简称试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简称管理局)运作,海南制定《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9月1日起公布实施。

  《规定》指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试验区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的集中展示窗口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为中国和海南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

  具体职责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具体负责园区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企业(机构)服务等工作,承担法定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与管理职能;引进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引进境外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支持高校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和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协调指导试验区内高校办学,支持高校在教育开放、人事管理、招生制度、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的办学体制机制。

  同时,以区内一流教育资源为依托,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际教育相关产业,增强“造血”能力,建设“产、教、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创新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统筹推进试验区基本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共享设施的运营维护,以及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配套服务;服务与支持陵水黎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试验区与陵水的深度融合,让陵水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管理局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员额管理,暂定授薪岗位员额50名,未来管理局可根据发展需要增加。管理局承接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陵水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放或委托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试验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特别极简审批”。

  同时,设立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试验区开发建设和市场化投融资的平台公司,具体承担区内土地一级开发、资金融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管理等。管理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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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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