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1日消息(记者 蒙健)9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药监局获悉,因存在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药、元胡止痛片等违法行为,近日,海南省药监局对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予以处罚。
据介绍,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检验发现,五指山通天正药堂所销售的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中药饮片山药(批号:190301;包装规格:0.5kg/袋;产地:河南)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针对检验结果,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经调查,该抽样批次山药是由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提供的,该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从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山药,自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将该批次山药销售给海南华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广坝农场公爱分场润萍诊所等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已全部销售完毕。事后,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对该批药品启动召回,但未召回到产品。据统计,该批药品违法所得2246元。
海南省药监局经调查后认为,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且销售该批药品时使用了失效版本的随货同行单、未按照实际销售单位开具销售票据、未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等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46元,并处罚款4492元,罚没款合计6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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