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税务温馨提示:10月征期截至23日,记得错峰申报哟!

  尊敬的纳税人:

  10月征期截至23日,申报期最后五天是纳税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的高峰期,本月除正常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外,还叠加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等。申报期最后五天,海口税务温馨提示您记得错峰办税哟!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微信办税(契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等),减少赴实体办税厅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电子税务局操作专区:

  http://webcms.ctaxnews.com.cn/ycbs/node_650.html

  二、如需办理发票领用业务,推荐使用邮寄发票服务,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发票将在36小时内送达。

  三、如您要前往办税服务厅,请通过“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海口市主要日常涉税业务均已实现“全市通办”,您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避开拥堵时间段(上午9:30-11:00,下午3:00-4:30),减少您的等候时间。疫情防控期间,请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点击查看→预约指引

原标题:海口税务温馨提示:10月征期截至23日,记得错峰申报哟!

责任编辑:陈仕超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