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5日消息(记者 蒙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大力度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要求落地,更好地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国务院、海南省政府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据介绍,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包括粮食收购许可;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设立、变更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 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肥料管理登记;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广告发布登记;重要工业产品(除国家发证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均由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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