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海口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因无证经营被罚5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2日消息(记者 蒙健)仅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并将其加工制作清补凉等冷食类食品进行销售以获取经济利益,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无证经营的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予以处罚款5万元。

  据介绍,今年5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商业街的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在该餐饮店内有炸炉、铁板炉、炒冰机等用来加工制作食品的设备,以及冰柜、立体式冷藏柜等用来储存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设备。在冷藏柜内还发现了西瓜、椰子、荔枝及冷冻饺子等食品。同时发现该餐饮店内有相关工作人员正在从事食品经营加工操作,并提供给客人在该餐饮店内用餐。

  该餐饮店现场提供了手机微信的收款证明,但无法提供该餐饮店经营食品的进货、销售台账及相关票据。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已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未提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进行立案查处。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餐饮店是2017年8月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因为该餐饮店负责人王某珠家住农村,农务繁忙,且家里有老人生病,需要人照顾,从起初经营困难的转型,到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故一直未开店营业,也一直都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直到今年5月份时该店才真正开始营业,主要经营制售清补凉和冻椰子。但营业状态仍然属于断断续续,以堂食为主,收款时大多以收现金的方式进行,且该店没有做相关的销售记录,只有有外卖订单时才以微信的方式收款。

  王某珠称,一开始她以为有营业执照后就可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后来才得知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可以办理,所以就一直未办理。同时该餐饮店的营业状态属于断断续续,以堂食为主,收款时大多以收现金的方式进行,其不知道需要做台账记录,未对经营的食品做好进货、销售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等相关凭证,只是于2020年5月8日下午销售270份清补凉给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时留有微信收款凭证,合计收取了1750元,能提供微信收款凭证。为了进一步调查取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及详细查阅王丽珠提供的微信账单核实,与该餐饮店负责人任王丽珠所说的一致。

  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并将其加工制作清补凉等冷食类食品进行销售以获取经济利益,其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龙桥绵绵冰清补凉店给予罚款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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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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