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微商被罚再次为微商圈敲响警钟

  一款连保健品都不是的普通食品,竟被某些微商宣传成“神药”?2019年7月,原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微商柯某、赖某英各罚款15万元,对姜某霞罚款10万元。今年1月,3人不服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结果诉至法院。法院终审判决,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结果并无不当,予以维持。详情>>

  这是海南省首例个人在微信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的案件,通过这个案件也再次向世人表明了:电子商务并非法外之地,谁都别心存侥幸。其实,早在2019年年初,姜某霞作为海南德道康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就因虚假宣传,被原海口市工商局予以处罚8万元。

  但面对海口市工商局的处罚,作为经销商的姜某霞、柯某和作为会员的赖某英依然我行我素。直至2019年7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完证据之后对三人做出了行政处罚,三人依然在为自己虚假宣传狡辩,还以“微信消息按广告来认定处罚过重”,提出行政复议,大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如今,笔者也希望通过这次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能够让他们长长记性。

  如今,微商搭着互联网经济的列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身边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微商行列,在朋友圈里做起了生意,刷屏你我的方寸之间。作为“互联网+”和“分享经济”下的业态,微商的发展契合了人们消费观念的需要,是中国新经济中的新动力。然而,由于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微商频频曝出问题,朋友圈充斥着各种虚假宣传,大量的微商产品夸大功效,让无数消费者上当受骗。

  直到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第一次被纳入法律监管范围,也被赋予了新的身份:电子商务经营者。而海南首例微商被罚,也再次为微商圈敲响了警钟:微商泛滥、万马齐喑的时代已经过去,微商圈不再是治理的真空地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当然,面对庞大的微商市场和消费群体,整治规范微商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还需刚性监管。这有赖于监管更加靠前,制度设计更加细化,针对微商暴露的各种问题,应治本溯源,对症下药。同时,还需加大普法宣传,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起平台主体责任,合法经营,让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对虚假宣传的微商果断举报维权,从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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