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金融政策优势 助力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南的殷切期望,对于海南来说既是重要历史机遇,又是重大历史使命。

《总体方案》制度设计部分,围绕“一个重点”“两个支撑”“三大保障”,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从11个方面出台39条政策,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其中,第二部分制度设计和第三部分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共有金融政策35点。从金融政策安排来看,“服务实体经济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是金融政策制度安排的重要原则,“服务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是自贸港金融政策的核心目标,“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自贸港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根据35点金融政策的政策内涵,笔者做了初步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一)构建多功能自由账户体系,为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

一是以国内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二是“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这是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的金融支撑,是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的基础。

FT账户,即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以人民币为主账户,多种外币币种为子账户,本外币规则统一,可以满足企业因不同币种收支的需要。主要有两大优势:一是提升企业资金运作效率。企业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自主开展跨境投资、跨境双向资金池、跨境贸易融资等业务,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企业开立FT账户能够获得利率和汇率的双重优势,在利率方面可以帮助企业以更低成本在全球范围内获得融资,而且各银行对自贸区业务有政策支持,在贷款审批和利率上会有更多优势;在汇率方面FT账户提供境内外两个市场的汇率,企业可择优选择自贸账户或非自贸账户进行结售汇,享受离岸、在岸两个市场中更优惠的汇率。

FT账户体系涉及四种基本业务,即存(存款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汇(FT账户内资金的自由划汇)、兑(FT 账户使得企业可随意进行币种转换)、融(企业可通过 FT账户得到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融资服务)业务。FT 账户可以在满足资金自由流动的同时进行“电子围网”管理,即对各类性质和各类主体的跨境资金活动进行系统化实时监测,同时还可以嵌入宏观审慎管理功能,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量管理。目前人总行对FT账户的定位为在岸账户管理模式,虽然FT账户采用离岸汇率结算,境外头寸平盘,与境内形成有效的电子围网,但在政策执行仍遵循现行的跨境管理规定,二线管理比较严格,未能充分体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设计初衷, FT账户资金“易进难出”;同时FT账户还没有网银功能,FT账户的收付均需到柜台办理,对于结算量比较大的企业而言工作量较大,造成企业的资金不能自由便利使用,因此企业利用率不高。截至2020年8月末,全省FT账户开户主体约为18493个,开立子账户58246个,存款余额仅7.6亿,账户使用率不足3%。

针对FT账户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更好地发挥政策赋能作用。一是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范围,持续便利FT账户资金结算。海南省2019年11月发布《海南省自律机制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海南自律机制[2019]5号),公布43家海南地区企业为跨境人民币优质客户,名录内的客户可以享受一定的手续简化等优惠政策。下一步需要不断扩容“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让更多的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二是充分利用FT账户功能以及FT账户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办理全功能型资金池、FT账户资本项目等业务,持续为跨国集团、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多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三是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FT客户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简化流程,可以通过凭企业提供的收付款说明先为企业办理收支业务等,降低企业成本。

构建多功能自由账户体系,还能够有力地促进海南自贸港离岸金融业务发展。随着自贸港建设推进,海南的离岸贸易业务将会快速增长。离岸贸易是国际转口贸易业务的延伸和发展,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最关键的特征是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与离岸贸易相伴而生的就是离岸金融。海南发展离岸金融需要注意4点。一要确保制度先行。包括制定离岸金融的法律规制、监管以及税收优惠等制度。二要创建业务体系。包括建立离岸金融账户管理体系、放开离岸金融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创新离岸金融产品种类等。离岸金融业务运行的关键在于处理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之间的关系,离岸账户体系是实现所有金融改革的基础,金融创新业务及其风险监控均需依托离岸账户展开。三要加快海南的离岸金融人民币市场发展。在中央统一布局下先行先试,成为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试验田”,加快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四要注重与在岸金融的协调发展。在岸金融方面要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逐步形成贸易中心和资金中心,鼓励走出去企业在海南成立财资中心、结算中心,统筹境内外资金调拨,形成资金的蓄水池,由此产生更多的金融资产管理需求,带动相应金融业态的多样化发展。

(二)用好跨境投融资政策,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

跨境投融资政策是最具有含金量的金融政策,能够有效打通国内企业和境外资本市场的对接通道。用好这部分政策不仅能够快速孵化培育、做大做强海南本地市场主体,同时还能够有效地吸引国内外企业落户海南,利用自贸港政策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拓展国内外客户资源,深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从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看,伦敦、纽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无不是适应了特定时期国际资金流动的某种需求而确立起来的,如伦敦离岸市场的建立是因为美苏冷战导致苏联、东欧国家美元资产转存伦敦而促成,而新加坡亚洲美元市场的建立离不开中东石油美元的参与。目前国际资本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大量负利率资产的存在,这种机会是史无前例的。如果能够抓住这个机会,通过加快海南国际债券市场建设,主动发挥国际债务融资的通道和平台作用,海南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作用和影响将得到极大提升,对自贸港建设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关于企业上市和发债。一是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二是支持在海南自贸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目前我国企业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在境外发债。一是直接发债,用国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直接去境外发债;二是设立SPV公司发债,中国境内企业在境外专门设立一个以发债为目的的SPV公司,需要境内母公司为SPV公司提供担保或信用评级支持;三是红筹公司发债,中国境内企业通过境外母公司在境外发债,一般情况下境外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中国境内机构,后两种发债方式可以规避一部分繁琐的发债审批制度。用好自贸港上市和发债政策可以吸引有境外上市和发债融资需求的境内企业到海南注册公司,支持相关企业“出海”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这一点政策含金量同样很高,给予海南在企业发行外债方面更大改革自主权,有利于跨境融资便利化。为更好支持企业发行外债融资,短期来看,一要出台政策细则、简化发债流程;二要发展专业中介、完善市场服务,重点引进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协助发债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等。长期来看,要规划建设海南国际债券市场,探索吸引国际资金聚集,为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

目前,海口正在积极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和发债准备工作。一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初步筛选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十二大重点产业境外上市和发债后备企业库。二是邀请海南证监局、深交所以及证券公司等机构为境外上市和发债后备企业提供辅导培训,提升本地企业境外发债上市积极性。三是深化开展政银企协同研究工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及符合境外上市或发债的后备企业,梳理企业境外发债的相关规则,研究可操作的工作方案。

第二,关于跨境资产。一是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跨境资产转让主要是指境内债权资产的对外转让,即境内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债权资产转让给境外的投资人。2018年5月国家外管局开始在深圳、广州探索试点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2020年2月国家外管局开始在海南、北京举行境内银行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的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中的“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就是支持海南不断试点更多的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有很大的政策含金量。现阶段我国有巨额存量资产,用好这一政策能够更好发挥海南对接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枢纽功能,通过自贸港金融政策和市场化运作,加快国内存量资产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更好地把国内存量资产盘活。2020年6月4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利用集团分支机构遍布全球的优势,打通境外融资渠道,成功办理了首单跨境贸易融资资产对外转让业务。2020年9月29日,海南省银行业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针对总体方案中跨境资产转让政策制定了业务指引细则,发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当日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和澳门分行合作,成功办理海南自贸港首笔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1400万元。这些都是海南自贸港对接全球资本市场的有益尝试。

二是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2020年3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从资产方来看,就是境内资金到境外投资。2019年末,我国外币资产(对外金融资产)7.7万亿美元,其中与资产管理有关的部分项目有证券投资6460亿美元、衍生品67亿美元、外币保险和养老金135亿美元,三项合计只有6662亿美元,约4.5万亿人民币。从负债方,即境外资金到境内投资来看,对外负债5.6万亿美元,其中与资产管理有关的部分项目有证券投资类1.36万亿美元、衍生品65亿美元、保险和养老金135亿美元,三项合计1.56万亿美元,约10万亿人民币。根据8月25日,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与光大银行联合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市场2019》报告,2019年中国资管市场规模达到110万亿人民币。从这个角度看,当前我国境外资管占比仅有4%,说明我国跨境资产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这一占比早在2012年就达到15%。目前,外资私募股权投资除了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允许QFLP业务以外,大多数地方还没有完全放开境外私募基金境内投资。《总体方案》公布后,省里出台了“开放程度最高、准入门槛最低、行政审批最简、扶持政策最优”的QFLP暂行办法,QDLP实施细则正在加快研究,海口积极配合省金融局率先试行QFLP和QDLP两项制度,加快推进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跨境直接投资。8月31日,交通银行引进的海南交银国际科创股权投资合作公司已经在江东新区注册,成立了海南自贸港首支QFLP基金,规模约1亿美元。

下一步为做大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一要建立功能更加完善的自由贸易账户,放松外汇管制,为资本跨境流动提供便利,方便全球客户通过离岸方式进行资产配置。二要建立信息保护制度,针对客户资产信息实行严格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信息保密制度,吸引全球客户在海南进行资产配置。

第三,关于产业融资渠道。“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2019年10月,国家外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文),“取消非投资性外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目前为止投资性和非投资性外资企业的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已经放开。《总体方案》中给出的这一政策,对外资企业资本金限制进一步放宽,鼓励海南的外资企业利用资本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助力产业融资,为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到海南落户、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化程度、推动海南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跨国投资低迷的背景下,2020年上半年,海南利用外资保持快速增长,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超过98%,共有30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南新设外资企业,尤其是《总体方案》公布后,新设外资企业实现大幅增长,包括英国力拓集团、泰国正大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海南。

(三)用好金融开放政策,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第一,支持在海南率先实施金融开放政策,一是率先在海南自贸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二是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贸港率先实施。目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部委还没有专门针对海南出台一揽子的金融支持政策,但是国内现有各个层面的金融开放政策以及未来即将试点的金融开放政策都可以在我们海南实施。

第二,针对交易场所对外开放。“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和“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海南是海洋大省、航运大省,把国际能源和航运市场建立在海南有较大优势,目前这两个交易场所依托港口和航运优势放在洋浦。海南的国际能源交易场所未来将对标新加坡的能源现货品种,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形成互补关系,最终建成我国多层次的能源交易市场。海南目前已经有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场所。海南现有的交易场所普遍的问题是体量小,流量不足,目前只是区域性交易场所。下一步要考虑如何综合运用自贸港政策把流量做起来,吸引国内外企业和项目参与其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交易场所,充分发挥要素市场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秩序等核心功能,提升交易场所能级和对各类要素的集中、集聚作用。

第三,针对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一是“支持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将会改善金融供给、丰富金融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引进更多先进管理制度和高水平人才。二是“支持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这一政策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未来的增量。我国金融业经过多年发展,银行业、证券业相对成熟、发达,相比之下保险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基本是银行证券保险三足鼎立,而我国保险业体量还相对较小、发展相对滞后,保险业务的未来增量非常可观,市场潜力十分巨大。以发展自保业务为例,自保是再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自保公司都需要利用再保险的形式转移母公司的重大风险,香港、新加坡、百慕大等保险市场发展经验表明,专业自保是离岸保险市场启动的主体,发展自保业务将是海南发展离岸保险业务迈出的第一步,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全球化风险管理需求明显增强,发展自保业务适逢其时。另外,海南自贸港在跨境贸易以及国内国际物流等业务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保险保单业务可以开展,例如货物贸易保单、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商品物流等。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取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对我市发起设立保险机构给予政策指导,积极推动中国旅游集团在海口发起设立中国旅游财产保险公司;争取中国渔业互助社在海口转型为持牌互保公司;支持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上海汽车公司、中升集团等企业在海口发起设立自保公司。

海南自贸港最大的优势就是政策优势,要率先落实金融开放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国际金融机构入驻海南,必须要加快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以顶层设计为先导,围绕海南产业特征,鼓励交易平台建设,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国内外中介服务机构,如信用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为引进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率

这部分围绕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是金融政策中内容最多的。

第一,产品创新政策。其中比较宏观的创新政策有2点,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从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一要直接针对旅游消费者,提供旅游相关金融产品,如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以金融产品创新为来琼旅游消费者丰富消费内容;二要用金融手段服务旅游产业链,如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保险等紧密结合文旅产业链开展的金融服务。以邮轮旅游产业为例,《总体方案》中提出建设邮轮旅游试验区。该产业具有资本高度密集、供应链高度全球化的特点,各国邮轮产业的发展表明,融资租赁和保险的积极参与对于邮轮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海南需要引进专业机构结合邮轮业各阶段发展的具体需求提供服务;三要支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财政引导作用,重视区域性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置与运作,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从金融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一要重视跨境贸易账户体系的建设,不断丰富海南自贸港FT账户功能,打造覆盖境内外资本账户流动便利的通道,服务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及其相关行业发展;二要发展保险业,海南航运、贸易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细分领域的专业服务,包括各类水险、特险等细分业务的技术和承保能力支持、根据企业贸易和经营需求定制化的保险组织和形式的技术和交易支持、巨灾和特殊风险所需的保险与资本市场融合的对冲业务模式等。三要重视发展资本市场,通过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建立市场化的生产要素配置机制。

从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角度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既需要技术领域的探索和突破,更离不开高新技术领域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创新服务,以构建功能丰富、多层次、多业态的产业生态体系。因此,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知识产权金融、供应链金融、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领域的配套服务不可或缺。以绿色金融为例,结合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基础设施以及政策法规创新海南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构建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 绿色基金、绿色ETF、绿色ABS等系列产品在内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以扩大绿色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同时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离不开运用金融手段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高新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离不开广泛吸纳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 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

近一年来,我们会同驻琼金融机构针对12大重点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举行座谈交流会,为各行业企业提供分类金融服务,满足企业上市、发债以及信贷等系列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出一批“金融+旅游”“金融+热带高效农业”等产融结合新产品。

比较具体的产品创新政策有4点。第一点是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我国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近年来监管部门出台控制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数量等系列举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产贷款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中国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海南省很多房地产项目存量资源,可以利用这条政策支持优质企业发行REITs盘活存量。REITs有关工作正在由海南证监局统筹全省统一推进,海口企业海南海控能源旗下的电站项目被列为REITs试点项目,同时海发控正在海口新设子公司作为REITs项目的营运管理公司,计划发行规模约为5亿元人民币。

第二点是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就是不以任何资产为担保或抵押,仅凭公司信用发行的债券。项目收益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市政、交通、 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能产生持续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以及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且未来有稳定回款的民生工程类项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是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偿还租赁住房项目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债券。海南经济总量规模小,市场主体数量少,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基建投资,资金需求大,发展信用类债券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时旅游业是海南重点发展产业之一,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的产品比较适合旅游业的融资特点。

第三点是支持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规范、稳妥开发航运物流金融产品和供应链融资产品。海南海域辽阔、海岸线长,发展航运物流优势明显。通过把握海洋航运产业链及运营模式,以行业龙头为核心,将金融服务嵌入其上下游产业链,形成集支付、结算、投融资、保险为一体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增信作用,解决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可以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涉海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利用股权投资、重组并购贷款、债券发行等手段积极支持涉海企业科技研发和产业整合,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四点是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海南健康产业发展不仅局限于医疗机构、器械、药品等医疗资源,商业保险以风险管理、经济赔偿等职能在健康产业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产品特别是医疗保险产品的覆盖范围、理赔程序以及风控措施对刺激医疗健康消费起着积极作用,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深度互动、业务协调对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吸引香港、欧美等国际知名保险公司携带成熟保险产品体系来琼开展业务,进一步扩大海南的保险供给,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多风险管理服务。

第二,金融业务创新政策。一是“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探索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这条政策为我们开展以船舶和飞机为主的金融租赁招商工作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政策优势支持。目前已引进渤海租赁、浦银租赁、南航租赁、中航租赁等航空租赁公司。其中,南航租赁的5家SPV公司、中航租赁的10家SPV公司都已在7月完成注册,并完成了海南自贸港政策发布以来实质性落地的首单飞机租赁业务,合同总金额约2.4亿元人民币。

二是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资产证券化就是以存量资产未来收入的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用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支付证券的收益,把一部分流动性低的收益权资产转化为证券资产的结构性融资,早在2004年前后国家就已经开始推动开展这一业务。开展旅游资产证券化业务可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海南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开发,对于旅游产业筹措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聚集生产要素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展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保单、仓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都是企业通过质押特定类型的流动资产获得融资的具体形式。保单一般是指企业的财产保险保单和项目建设工程保险的保单,例如,建行海南省分行在疫情期间为纺织品外贸企业提供线上保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难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1-4月,海南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2.14亿元,同比增长75.72%。

四是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远期、互换、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在满足参与者尤其是产业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和财务安排等方面具有多样、灵活、高效等优势,能够更好满足大型产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需求,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资金汇兑、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会日益增长,是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构建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理想地点。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发展相对不成熟。与国外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不同,国内的场外衍生品市场是由监管机构自上而下进行主导,各市场间相互独立,主要包括人民银行主导的NAFMII体系下的银行间场外衍生品市场、证监会主导的SAC体系下的证券期货场外衍生品市场和大连商品交易所ISDA体系下的外资机构柜台市场。目前来看,我国银行间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相对较好,而期货市场的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还较小,在海南发展期货场外衍生品业务大有可为。

五是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最适合这条政策落地的地方是博鳌乐城,依托博鳌乐城的先进医疗技术以及进口药品率先落地等政策,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海口具备金融集聚的优势,高新区也有很多医药类企业,可以与博鳌乐城合作,共同挖掘政策红利,开发面向全球用户的创新医疗保险产品。全球化医疗保险一定基于通畅的多币种保费支付流程、跨境理赔支付流程,这涉及外汇管理部门对于跨境资金流动可能存在的管制,以及针对支付数据记录的保管、分享权限的相关规定。因此,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对满足多方使用需求、符合各国数据保护条例的数据使用规范等具有现实意义。

(五)对金融业发展起到基础支撑作用的政策

第一,关于服务和监管便利化的政策。一是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二是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三是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四是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这些政策既是加快自贸港自由便利政策落地的基础支撑,同时也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以第4点政策“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为例,根据目前实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文件规定,境内企业在境外直接上市发行股票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往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之后才能前往银行办理开户业务。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是鼓励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重要举措,减少了外汇业务审批层级,简化了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管理程序,有利于提高外汇结算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但同时也会增加银行风险防控的难度。兼顾简化业务流程和加强风险防控需要做到以下3点:一要坚持“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有限渗透”的原则,严格监控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是否与公开披露信息保持一致,并针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二要简化审批登记流程、提高银行服务效率,在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权限下放至自贸港银行后,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现审批、开户一条龙服务体系。三要探讨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自贸港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增加企业汇兑货币的灵活性,更好满足企业多币种交易的需求。

第二,关于交易市场的优化升级以及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度体系方面的基础性政策。一是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产权交易是实现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支撑海南自贸港货物、服务、资金、数据等要素流动自由便利的基础性机制。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破除了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我国有近4000万家非上市企业股权、资本、技术、土地、数据等上百余种要素品类产品,亟待通过产权市场为其提供流转平台和渠道,但由于资产种类不同,具体的需求和供给主体难匹配,因此目前产权市场仍处于明显的规模不经济状态。拓展市场覆盖面、构建统一的全要素市场体系既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也有利于实现产权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海南自贸港在建设和优化升级各类交易市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4点:一要明确国际化定位,至少要覆盖东南亚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二要注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交易效率和透明度;三要设置服务对象的筛选标准,按照风险程度、业务相关性分步允许非居民主体和境外机构参与交易和结算;四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市场定位、依法监管、业务拓展等方面注重制度集成创新。

二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税负、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交易所是交易市场的直接载体,其运营效率直接决定其资源配置能力,其运营规则是其运营效率的重要保证。交易所运营规则包括会员权责与准入、交易规则、税负、清结算方式、交割、投资者保护等内容。在交易所运营规则上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制度体系,是深度有效融入国际要素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海南自贸港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关键路径。

第三,关于技术支撑的基础性政策。依法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既可以用于业务开展,也可以用于风险防控,而且这些领域大多都是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产业,大力发展这些代表未来产业方向的领域,对海南未来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金融科技的意义在于创造全新的金融业务模式,金融机构基于用户的数字画像实现更加精准的用户识别和风险控制,同时还能通过数据技术的使用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目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语音客服已经实现了90%以上的人工智能替代,完全数据化的风控系统也为银行放贷、保险理赔等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了实时的决策支持。在种种数据技术中,区块链对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影响最显著,区块链可以凭借“自助式开设账户”和“清算即结算”的功能形成完全区别于现有流程的新业务模式。我国央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经接近完成测试,围绕法定数字货币的应用必然产生资产保管、读取、支付、安全等功能的全新产业链。同时,基于区块链建立各类交易场所可天然突破参与人群的地理限制,提升结算效率,这对海南建设国际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六)金融风险防控与监管政策

一是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法治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三是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审查,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四是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4点政策构筑海南自贸港建设金融风险防控的底线和后墙,需要注意3个方面,一要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这一方面,需要从省级层面进行系统性研究,香港金融管理局是一个比较好的参考,将货币发行和制定金融政策的央行职能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能融为一体,机制体制更灵活、监管制度更宽松、惩戒机制更严厉。二要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可以考虑建设融调解、仲裁、诉讼等为一体的国际化金融纠纷解决网上网下综合平台;设立金融法院、国际仲裁、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一批有影响的金融审判专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等。三要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加强数字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进而为海南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提供支撑。(作者系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研究员)

原标题:充分发挥金融政策优势 助力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

责任编辑:杨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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