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组织推荐,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省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确定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6日—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人:聂莹,66729906;唐刚,65334425
电子邮箱:329277320@qq.com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海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责任编辑:杨子薇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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