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作《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最高检7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海南省56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全国第二;45项排名前十,12项排名第一。海南省人民检察院294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扫黑除恶、刑事抗诉等9项工作在全国作经验介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作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 刘洋摄
2020年工作回顾
优化营商环境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2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引发的大量新型违法犯罪,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出台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9个指导性文件,从快办理涉疫案件,起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124人,平均办案时间仅19天,比法定时间少26天。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实现11个自贸港重点园区派驻检察工作站全覆盖,坚定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精准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268次。
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及时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起诉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挪用资金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146人。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办案要求,对386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同比上升102%,决不让一个案件毁掉一个企业。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2人,同比上升45.2%。
与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共建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在全省各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围绕成品油、“三无”船舶等重点问题,起诉走私犯罪76人。
保护生态
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11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案2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份,促进解决一批公益侵害老大难问题。
探索“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11人,其中涉野生动物保护犯罪308人,同比增长1.9倍,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66.7万元,补种苗木2.4万株,放流鱼苗35.4万尾。
司法廉洁
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05人
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05人,同比上升17.8%;起诉195人,同比上升6.6%;依法对张家慧、张美文等8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18件24人,其中,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立案人数在2019年高位基础上再次上升50%,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人数全国第一。
惩治犯罪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542人
针对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幅上升趋势,扎实开展“断卡”行动,批捕781人、起诉735人,同比分别上升30%、79.7%。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542人、提起公诉13540人,同比分别下降28%、3.6%;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11.2%,全省刑事立案数为近10年最低,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为近20年最低,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全年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891人,在2019年同比增长320%的基础上再次上升40.8%。依法起诉海口吴宗隆等144人、三亚陈有东等79人、万宁潘海文等42人等123个涉黑涉恶组织。
全力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全年共批捕毒品犯罪767人、起诉1255人,同比分别下降68.3%、55.2%,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检察为民
帮助538名农民工追回940.1万元“血汗钱”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98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407人、不起诉257人,对65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帮助返学191人、就业145人。
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等犯罪22人,帮助538名农民工追回940.1万元“血汗钱”。
共向311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39.1万元,同比上升30.8%。
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3人。
2021年将以更实举措服务自贸港建设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更实举措服务自贸港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用公益诉讼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依法惩治走私犯罪,尽全力为自贸港建设营造最安全、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建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南海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