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代表说 | 小区物管问题多?海南省人大代表符师晓:建议加大物管条例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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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28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 陈元能)近几年来,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和业主、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影响社区和谐的主要问题之一。在今年海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党委书记符师晓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建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出台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以便基层单位合理合法地解决小区公共事务纠纷,维护广大业主权益。

  符师晓介绍,海秀镇位于海口主城区,流动人口多,目前辖区内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就达到30个左右。其中,一些小区物业、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已经处于不可调和的状态,小区更换物业企业的问题尤为突出。

  符师晓以近期矛盾聚焦的文博府小区(A区)为例。该小区经过召开业主大会,选取了新的物业企业,尽管业委会多次向前任物业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其撤离小区,但一直遭到前任物业企业的拒绝,导致小区出现两个物业管家的局面,给小区正常的物业服务造成了影响。为此,海秀镇城管中队虽然依据物管条例向前任物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搬离,并向业主公示管理期间相关财务明细,否则将对前任物业企业进行罚款处罚。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前任物业企业没有完成整改,城管部门的处罚也没有落实到位。

  “城管部门之所以没有处罚到位,一方面在于小区内一些业主向法院起诉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企业的过程违反相关规定,认为新物业企业进驻不合规定;另一方面原因,像这种情况,对基层部门来说,因为对物管条例的专业性认知程度不够,执法就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依赖法院判决结果。”符师晓说。

  符师晓认为,2017年执法职权下放至基层镇街一级城管执法中队后,由于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不够,对基层部门来说,会出现处置过程不顺畅或无法处置的情况。因此,她建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细则,更好地指导基层单位在遇到类似矛盾和纠纷时,如何正确处理,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

  “物业纠纷久拖不解决,还会影响到我们基层的行政资源,如果相关规定更明确,我们认为有助于提升处置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也能节省更多时间在其他服务和管理工作上。”符师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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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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