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俊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20年的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举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非凡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在应对“三个大考”、答好“三张答卷”中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这个原则,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谋划部署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一)旗帜鲜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培训班、读书班、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组织集中学习72次,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去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6月1日,中央公开发布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常委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及时作出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议,把党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遵循的法律准则,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发挥了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去年,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部署,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园区改革、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立法问题,以及重大监督工作、干部任免、机构改革等事项,向省委专题请示报告26次。同时,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推进、取得实效。

(三)积极为省委部署新时代人大工作建言献策、助力落实。为全力配合省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去年初,常委会成立4个调研组,深入摸实情、问困难、找短板、寻对策,形成了重要调研成果,所提建议得到省委充分肯定,并转化为决策措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抓住契机,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省和市县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学习研讨,共商贯彻举措;同时,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31条具体贯彻措施。去年底,又成立8个调研组,分赴各市县,深入了解学习贯彻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向省委建言献策,为省委部署落实见效发挥了重要助力作用。

二、勇于扛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大担当,为打赢抗疫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重要力量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常委会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反映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优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抗疫大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迅速推进公共卫生立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的重要指示,在疫情刚刚暴发之时,就迅速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作出法规性决定,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防疫需要,发布决定命令,采取限制群聚活动、紧急征用场地和交通工具、调集人员和物资等强力措施,为我省依法抗疫及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及时修改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扩大保护范围,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公共卫生法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二)强化公共卫生工作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深化体制改革、提高投入效益、加强疾控能力建设、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等意见建议,并积极跟踪督促落实,促进了一批医疗卫生工作突出问题的解决。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在有力推动法律实施、促进疫情防控的同时,高度重视相关人工繁育场有序退出问题,督促省政府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维护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养殖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抗疫大战中的表率作用。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党的号令,勇于投身抗疫一线,踊跃捐款捐物,主动建言献策,扎实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特别是对口支援湖北抗疫、参与中国政府援助孟加拉国抗疫医疗专家组的人大代表,在异常艰险的抗疫主战场,以率先垂范、忘我奋战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赞歌!

三、加强立法工作,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把快立法、立好法作为依法履职最突出的任务,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强力推动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44件,其中,通过省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5件,批准市县法规12件。

(一)进一步夯实创新立法的思想基础。以“大胆解放思想、加快立法创新,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法律支撑”为主题,召开学习研讨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听讲座、深研讨、作交流;成立立法咨询委员会,举办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深入研讨交流,有力促进了思想解放、认识提升,使创新立法有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海南自贸港法。在深入调研和依托智库研究的基础上,多轮征询意见,多次组织专题会、协调会、评审会,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形成了自贸港法海南建议稿,写入60项海南立法需求,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国人大汇报。去年9月,王晨副委员长再次率队来琼开展立法调研,自贸港法起草专班来琼调研修改法律草案。常委会抓住契机,就海南需求主动汇报、加强沟通,取得重要成果,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等多项建议被起草专班所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非常之举加快立法,于去年12月,对海南自贸港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三)大力推动自贸港建设所需调法调规工作。对已提出的自贸港建设所需调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事项,加强跟踪协调,取得了重要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作出决定,在海南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3部法律,以及海关事务担保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实施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审批事项或审批层级等一批创新性措施,为加快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激发产业活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法律空间。同时,根据自贸港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出了暂时调整实施教育法、畜牧法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事项清单,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审议。为切实解决调法调规程序繁锁、周期过长问题,常委会对调法调规流程深入研究论证,提出简化工作程序的建议并得到采纳,形成了新的调法调规工作机制。

(四)加强重点改革开放领域立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港建设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重视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各项制度创新。着眼于支持重点园区制度集成创新,作出关于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创新重点园区管理体制,深化极简审批改革,对重点园区改革发展重要事项,最大程度让“园区说了算”;制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口江东新区等三个重点园区单行条例,对园区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促进、服务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园区更大自主权,增强其先行先试自贸港政策的能力。着眼于支持矿产资源管理制度集成创新,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就地质勘查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着眼于支持消防管理制度集成创新,修订海南自贸港消防条例,就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消防审批服务、完善多元化消防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国际化便利化消防技术服务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利用和管理推进立法。制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的分区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核心保护区禁止项目建设,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项目建设,限制人为活动,对经营性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地方性法规,明确特许经营的形式和范围,对特许经营服务项目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实现了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创新。同时,修改红树林保护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红树林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作出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此外,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工作部署,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六)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着眼于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制定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对构建多元衔接联动的纠纷化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的纠纷化解渠道、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等作出制度性安排,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出台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规范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在完善强制报告、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为国家、社会及时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织密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之网;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文明行为规范和鼓励措施,规定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使海南向不文明现象开战有了更加可靠的法律武器。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的关切,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修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的决定。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村民自治活动。民法典颁布后,常委会对我省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决定修改3件,并列入立法计划抓紧实施。

四、加强监督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发挥了重要的助力作用

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坚持聚焦改革发展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7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7次、专题调研11项。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去年,由于外部冲击和疫情冲击交织、宏观经济下行和海南经济结构调整阵痛叠加等多重影响,我省经济建设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常委会在深入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专项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就保持战略定力、加快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力争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同时,高度关注“十四五”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要牢牢抓住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学谋划“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力确保自贸港建设早期收获和中长期目标顺利实现;高度关注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度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审计披露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为推动经济领域法律的有效落实,常委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此外,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出入境管理和服务、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等专题调研,为科学决策和开展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自贸港必须精心呵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紧盯当前我省污染防治中最为突出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开展以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办法,连续三年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问题跟踪监督,重点督促解决设施正常运行率偏低的问题,大力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建管用一体化机制。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监督意见,认真制定措施、狠抓整改,新建的设施正常运行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社会关注的降低PM2.5值、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各类水体水质等工作,提建议、督落实。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了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扭住重点、精准发力、持续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并多次在专题会上积极推介。

(三)聚焦民生改善开展监督。面对疫情给群众就业和收入带来的巨大冲击,常委会扭住稳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开展监督,深入检查就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提出创新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健全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就业质量等对策建议,为落实好党中央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已积压12年之久的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欠缴费难题,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所急所盼,连续三年通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召开专题推进会等方式,持续发力、跟踪问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职工社保补缴金额已超过应缴金额的50%,有望在今年内全面完成补缴。常委会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抓住重点、组合发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养老服务、珍惜粮食、科技进步、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等课题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查找短板,认真研究对策、提出建议,促进了一批群众关切问题的解决。

(四)聚焦法治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问成效、提建议、督整改;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监狱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开展“七五”普法专题调研,就创新普法方式、加强自贸港法治宣传教育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一系列工作,为法治海南建设注入了新的助推力。同时,大力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加快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进程,使海南拥有了全国首个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的知识产权法院。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广度和深度。

五、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常委会旗帜鲜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代表机关职能定位,积极创新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一)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主题,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经验交流相结合、政治纪律教育与知识培训相结合,先后举办两期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超过400人(次),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二)创新代表联系机制。建立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交流制度,利用召开会议契机,围绕依法履职的重点问题与参会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对应专(工)委职能成立9个代表专业组,并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有效拓宽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出台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意见,大力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目前,全省代表联络站已超过600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更加密切、更加有效。

(三)扩大代表参与渠道。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论证、专题询问、调查研究,以及“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代表参与度进一步扩大,被邀请参与人数超过500人(次)。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有效调动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修订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工作办法,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对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都督促重新办理;线上实时督查办理进度和代表满意度,保证了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受理的21件议案、308件建议已全部完成办理,一批代表关切的立法项目、建设项目和政策措施顺利落地实施。

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组织代表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建设等深入开展调研和视察,为海南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提出的4件议案、45件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关于调整行邮税起征点、支持博鳌机场增开航班等建议已转化为国家的施政措施。

常委会坚决服从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抓好领导联系点和省人大机关帮扶村的扶贫工作,注重产业培育,注重扶智扶志,补短板、强弱项,为我省顺利通过国考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扶贫工作中因公殉职的常委会专职委员李龙生同志被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践行椰树精神、为脱贫攻坚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

常委会注意统筹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人事意图,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对外交往,密切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出台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上访事件的意见,健全信访工作机制,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深刻认识到,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扛起责任担当,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过去一年,常委会高度重视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学习,增强政治能力,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始终维护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度重视能力建设,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履职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利用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省委巡视人大机关等契机,深入整治作风,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新成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12项、修订19项制度,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去年,省人大机关获得4项制度创新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涉外律师服务等2项立法创新列入自贸港制度创新案例。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全体同志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全省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对关心支持人大工作、为之付出辛勤汗水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对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研究还不够深,立法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待增强,一些监督传导整改压力依然不足;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还有待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仍待加强,各部门密切协作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关于2021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十四五”规划启动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在蓬勃展开,进入争取早期收获的关键时期。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紧扣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港,认真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坚持系统观念,聚焦制度集成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等,依法行使职权,为海南“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今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加快构建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将2021年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创新年,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立法顶层设计,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加快创新性立法。把全力配合制定海南自贸港法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争取上半年内出台。继续大力推动调法调规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和国家特别立法授权加强立法。加快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保障民生、社会治理、民主政治等方面的立法,重点制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种业若干规定、保障性住房若干规定等法规。同时,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法规。

二、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局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工作。聚焦关系自贸港建设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全覆盖监督。特别是紧盯菜价高、就业难等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调研、发力监督,努力取得实效。今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5项,开展2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经济工作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扶贫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报告,就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生态保护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就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专题调研。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建立广泛收集民意、科学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机制,开展对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卡管理、解决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等方面的报告,对中医药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就食品价格、扫黑除恶、新增市场主体经营及促进就业情况、出入境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法治建设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报告,以及省监委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用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和机制,充分汇民意、集民智、聚民力。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组织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提高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管理水平。

四、围绕打造“两个机关”目标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打造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大力推进常委会各项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培育特区精神和椰树精神,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八种本领”“七种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人大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正风肃纪,为扛起自贸港建设人大担当提供作风保障。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号角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为加快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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