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罚24.57万元!文昌8家企业违规生产领罚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4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记者3月14日从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罚款20万元不等,涉及多个椰子加工项目。

  这些企业被处罚的原因分别是未办理环评手续、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项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并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便投入生产、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对文昌翁田中心海鲜广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正常营业,未办理环评手续。今年3月4日,该海鲜广场被罚款25600元。

  去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文昌东郊豹山椰子加工厂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随意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厂被罚款148500元。同日,执法人员对文昌椰之秀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公司被罚款100000元。

  去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的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椰子加工厂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的椰蓉、椰奶两条生产线项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公司被罚款204800元。同日,执法人员对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进行调查,发现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榨油厂被罚款200000元。

  去年11月4日,执法人员对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进行调查,发现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厂被罚款240300元。去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对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进行调查,发现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未经重新报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今年3月10日,该厂被罚款245700元。

  今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对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3月8日,该公司被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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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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