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减6分!4月15日起海南推行驾照“学法减分”

点击查看视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5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全省推广“学法减分”措施。凡是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通过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点击查看视频

图片来源:海南日报(资料图

  “学法减分”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当前工作实际,目前海南省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另两种途径下一步将根据各地实际适时组织推广。网上学习途径为登陆手机App交管12123进“学习教育业务-学法减分”栏,按提示即可学习。

  一、可以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均在已开通地区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本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的驾驶人将不能参加“学法减分”。

  二、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每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三、学习内容和考试题型。学习课程包括安全行车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错或未答题目数达到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

  四、黑名单管理制度。学习、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学法减分”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1. 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

  答: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根据海南省实际,适时组织推广)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根据海南省实际,适时组织推广)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减6分。申请“学法减分”业务后,需在3日内完成学习,超过截止日期原学习学时无效。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审核通过的,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逾期未考,原学习学时作废。

  考试未通过的需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未按时完成补考的,原学习学时作废。考题共20道,答对18道(含)以上,考试成绩合格,每道题作答时间60秒,在60秒内未作答视为错误。

  2. 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3. 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问答二中所述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4. 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5、参加“学法减分”除了减分,是否可以减免罚款?

  答:不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需要先处理完自己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学法减分”只能减分,但是罚款依然需要缴纳。

  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一旦违法被记分了,那么通过学习考试合格减分了,还要参加审验教育吗?

  答:持有A类或者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以前如果有记分就需要去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审验教育,但是现在如果通过“学法减分”学习考试记分清零了,那么本记分周期内就可以免于审验。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章慧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