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偿还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作为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符合条件的受伤人员或死亡人员亲属垫付抢救费或丧葬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救助基金所垫付的费用须向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因部分责任人无法取得联系,现就偿还事项向负有还款义务的责任人进行公告。

  请下列各还款义务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应偿还的垫付款存入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用账户。逾期未还的,我单位将依法追偿,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将依法由还款义务人承担。咨询电话:18889949648。

  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用账户户名: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南滨支行,账号:2201075929200020372。

  附件:还款义务人名单

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胡雅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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