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我省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将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海南日报讯(记者孙慧 实习生焦晴)《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聚焦群众关切的医保问题,推出系列改革措施,促进健康海南战略实施,更好地保障群众病有所医。

  为提高慢性患者的待遇保障,《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政策,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合理调整待遇水平。

  《意见》提出我省要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救治因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导致的伤病时,医疗机构按规定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最大程度简化异地就医结算程序。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使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药品费用降价是老百姓最关注的医疗话题。《意见》提出要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包括要实施深化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降低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等措施。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际化医疗保障制度与机制,打破国籍、户籍限制,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拓宽岛外、境外人才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渠道,提升缴费便利度。

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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