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未履行生效判决 陵水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4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李颖)针对龙某等7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未将房屋返还给李某等3人,4月2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将涉案房屋内所有物品清退完毕后,交给李某等3人。

  图为执行现场。

  李某等3人与龙某等7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龙某等7人于60日内腾退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给李某等3人。判决生效后,龙某等7人在期限内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等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到龙某等7人家里协调该案,并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发出公告。然而,龙某等7人的态度却并不配合,情绪激动,表示自己一家人已经在涉案房屋居住将近20年多年,已经有了感情,不会搬离该房屋。为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也为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展,执行法官先后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耐心倾听、疏导其情绪,向其阐明执行工作的严肃性。考虑到龙某等7人在涉案房屋内居住时间较长,且人数较多,需要搬离的生活用品较多,执行法官留出了较长的期限,但龙某等7人搬离个人物品的进度仍然缓慢。随着期限的临近,陵水法院分管执行局的领导及执行局所有法官一行到其家中告知龙某等7人准备强制执行清场,再一次做通其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让其明白执行过程,理解执行工作。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陵水法院制定了执行预案。4月21日8时开始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专业开锁人员打开门锁,进入屋内,搬出室内物品,并对其清点、拍照以及在接受财物清单上登记物品信息。最终龙某等7人开来自家车辆,配合法院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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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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