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起纠纷 海口中院法官调解止纷争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5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江东梅) 5月5日,记者从海口中院获悉,近日,该院环资庭成功调解了一宗诉讼标的额为1.4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据悉,苏某某诉称海南鑫某房地产公司将一工程项目发包给泰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苏某某,因鑫某公司拖欠部分工程款未付给泰某公司,而泰某公司在收到鑫某公司大部分工程款后中间截留,没有按时足额支付给苏某某,导致苏某某不仅投入资金无法收回,且拖欠农民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款未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苏某某遂向海口中院诉请被告泰某公司向其支付尚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4亿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58万余元,并由被告鑫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苏某某承担上述工程款支付责任,同时请求法院确认苏某某的上述工程款在其已实际完成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案于今年3月11日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表达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案情,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认真负责主持调解,最后各方顺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数额高达7825万元。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达到了息讼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邱苗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