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换发动机的车辆在行驶中亮故障灯,被拖回4s店后,售后给出的说法却怪“油品不行”,维修费需要自费。倘若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做何感想。
据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报道,周女士于2019年8月在三亚安骅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英朗,今年7月10日,发现车辆出现漏油冒烟问题,经4S店检修后,车辆更换了发动机。然而,一箱油还没跑完,刚换的发动机故障灯就又亮了。周女士叫拖车将车辆拖到海口南海大道安骅汽车维修店,4s店检查后给出的结论却是,汽车故障是因为油品质量不好引起,属于外在原因,需要周女士自费两千多元清理油路等。
说实话,对于4S店的解释,笔者倒是有一些看法。众所周知,车辆整车的质保期一般是3年或10万公里,像发动机这样的核心部件,质保期应该更长,按照车主买车的日期推算,目前这辆车仍处于质保期内,当发动机出现故障(非人为破坏),4S店应该承担维修责任和义务;其次,4s店工作人员说发动机故障是因为油品质量不好,按照这个逻辑,当天在三亚市东岸加油站有很多车加油,如果是油品问题,有故障的应该不止这一辆车,换个角度,如果真是油品导致发动机故障,那么4S店更要反思,是不是发动机质量太“拉胯”,要赶紧检查自身产品的问题,而不是把问题推给油品,更不应让车主自费修理;再者,倘若判断发动机故障是油品问题导致,4S店还可以尝试换其他加油站加油进行测试,又或者出具权威检测报告,以证明自己所言属实,仅凭口头说是油品质量问题,就要求车主自费修车,实在难使人信服。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从规定来看,倘若真的还是发动机的故障,消费者是可以要求4S店更换或者退货的,就不知4S店这番操作是否与此有关。
其实,近年来,针对4S店的不满、投诉,尤其是网上时常曝光4S店存在的各种套路和潜规则,都让广大车主深受其害、深恶痛绝。现实中,消费者在与4S店发生纠纷的时候,尤其是在维权过程中,取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因而时常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加剧了车主与4S店的矛盾。前两年发生的奔驰车女车主维权事件,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所以说,对于汽车消费维权,不能单单依靠车主,更不能寄希望于4S店的诚信自律,这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加强巡查、完善监管,对露头、带头玩“套路”和“潜规则”的汽车销售商,要敢于依法惩治,杀一儆百。只有如此,才能让广大车主和消费者不再为维权而烦恼,也不会再碰到周女士所遇之烦心事。否则,以后开车加油还得记哪个加油站的油不能加,那得多心累。(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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