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视频 | 定安69岁阿婆家门遭邻居用碎石土堆堵10年 官司打赢了邻居仍拒不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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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自2011年开始,定安村民刘玉梅居住的房屋东侧的出入口,被邻居用土堆、沙石、荆棘等堵得水泄不通。那一年,刘玉梅将邻居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求其邻居清理土堆沙石,也强制执行过,可清理后没多久,又堵上了。如今已经69岁的刘玉梅进出家门,得手脚并用爬过土堆石块。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担心自己能否爬得动。“镇政府、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多次执行并调解,没用。”8月24日,刘玉梅向记者讲述此事,老泪纵横。

想到这几年的委屈,刘玉梅不禁伤心落泪。蒙健 摄

  阿婆哭诉家门被石块堵多年出行不便

  刘玉梅居住的房子,位于定安县翰林镇章塘村委会大山村一队村道水泥路的一旁。进入房屋原本有一米多宽的出口,却被人用碎石块以及近一米高的土堆堵得严严实实。无法正常通行。

  拉石头堵她家门的是同村同族的魏某焕、魏某深、魏某坤三兄弟以及魏某焕的儿子魏某庆等人。在刘玉梅看来,家门口被堵起因是十年前她的小儿子与这家邻居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2011年2月7日,我的小儿子骑着新买的摩托车载着我,与魏某焕骑的摩托车相撞了。”她回忆道,小儿子新车的油箱被撞坏,原厂更换需600元,双方愿意出280元私了处理此事,可事后对方仅拿出150元赔付。

  “付了那150元,我儿子到海口打工了,对方便拉石头来堵我家门。”刘玉梅说,她多次与对方发生争执,也向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反映了,相关部门出面清理没多久,魏某焕等人又将石块土堆重新堵住她家的门口。与对方交涉时,她曾被对方用锄头打伤头部,民警到现场后,对方仍将其推倒在地,致使其住院治疗。“对方反复堵门,我只好求助法院了。”2011年9月,刘玉梅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清除堵在其家门口的石头和荆棘。

  法院判邻居清除用于堵门的石头荆棘 没多久路口又被堵上

  2011年12月,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审理了刘玉梅与魏某焕等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在法庭上,魏某焕认为刘玉梅开的路口是原来的石篱墙,占用了他们一家的土地。“这个出入口我走了近40年了,怎么可能占了他们的地呢?”刘玉梅认为魏某焕一家的说法太过荒谬。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刘玉梅、魏邦畅与被告魏某焕、魏某深、魏某坤、魏某庆因在相邻关系中,因路口通行产生矛盾,被告于2011年6月16日傍晚将原告在住宅东边通行的路口水泥地板破坏并用石头堵塞,引发两家纠纷。纠纷中,被告魏某焕手持的锄头因被告魏某阻止其对原告刘玉梅进行伤害,锄头柄打到刘玉梅头部,致流血;翰林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被告魏某深不听劝阻,还将原告刘玉梅推倒在地(仰倒),致其头部和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被告魏某焕和原告刘玉梅当晚被传唤到翰林派出所接受调查和对双方的伤势(外伤)进行现场拍照。6月17-18日,刘玉梅到屯昌县人民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检查结果为多处软组织挫伤。

每次从自家门口出来,69岁的刘玉梅只能手脚并用爬出来。蒙健 摄

  2011年12月28日,经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刘玉梅在自家住宅东侧开路口出入通行,与魏某焕家距离50米,刘玉梅的出入通行没有占用魏某焕的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损害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刘玉梅为了生产、生活方便,在自家住宅东侧公共村道旁边开路口出入通行,受法律保护。

  堵塞原告所开路口的行为是魏某焕等四人共同实施的,应共同承担拆除堵塞。魏某焕等人以刘玉梅所开路口的土地是他们自家的土地,影响到其利益,因而堵塞刘玉梅所开的出入通行路口,对刘玉梅的民事权益构成侵权,经当地政府处理未果。因此,刘玉梅请求魏某焕清除堵塞其家东侧路口的石头和荆棘,理由充分,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魏某焕、魏某深等四人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拆除堵塞刘玉梅家东侧路口的石头与荆棘。

  原本以为打赢了官司,此事就此终结,刘玉梅却发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清除没多久,对方又把石块和土堆堵回来。”刘玉梅说,她与丈夫平时只能跨过篱笆墙的另一边行至小道。她回忆道,丈夫看到家门被堵的情形,终日郁郁寡欢,于2019年6月病逝。

  “法院也判决了,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也多次到场协调,可还是解决不了我这个问题啊。”她哭诉道。

  当地政法委表示堵路方若违法将依法处理

  8月24日,在记者的陪同下,刘玉梅来到了翰林派出所报案。“看到老人家的门口被堵成这样,我们心里也难受。”据该派出所教导员吴明介绍,此前他们多次接到刘玉梅报警并到现场处置,要求魏某焕将堵塞路口用的石块土堆予以清理。

  “我们前脚刚走,对方又拿石块土堆开始堵路。”吴明认为,法院在10年前已经判决了,但魏某焕一方目前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就得看法院能否下文移交线索给公安机关处理。只要法院一方移交线索后,派出所才能对此事采取相应措施。

  在接过刘玉梅递交的《申诉书》后,定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莫朝伟介绍,他将与镇政府再做进一步了解,尽量做魏某焕等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能够调解尽量调解,避免矛盾扩大化。“若仍协调不了,我们将督促辖区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理,看对方属于触犯法律哪一种情形。”他表示。

看到自家门口被堵十年,刘玉梅很难过。蒙健 摄

  法院称已执法完毕建议重新起诉

  “我调解了这么多的案件,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今年年初,定安县翰林司法所的王杨升接手了刘玉梅的案件,他介绍道,此前他们收到政法委转来的办件后,进行了走访调查,法院判决后也强制执行过,司法所、村委会也组织过人员清除,可次次清除后没多久,对方又重新堵上。他告诉记者,司法所多次到场协调,但因双方意见差异太大,协调不成功。

  “我们也上报给了县政法委,请求政法委与县一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助,将这个案子执行下去。”王杨升认为,刘玉梅这个案件,目前很难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得到解决,因此建议强制执行。

  “判决后,我们已经执行完毕,过后刘玉梅又遭到邻居堵路,是属于‘新的行为’。” 定安县法院审判长蒙绪玺解释道,判决生效后,法院通知后,对方在其能力范围内不履行的,也不协助配合法院将判决的事项解决,那就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法院判决生效后且已执行了,因此魏某焕等被告还构不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后且强制执行的,不会出现‘反弹’的情况,像刘玉梅这样的情况,以前没遇到过。”对于邻居一家如此堵路的行为,蒙绪玺也颇为苦恼。他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建议刘玉梅再次起诉对方。

  村干部组织双方到场调解 邻居称“她占了生产队的地”不肯让步

  村干部劳昌彬对于刘玉梅与魏某焕两家的矛盾十分清楚。他告诉记者,在20多年前,这两家人的关系就有些不和,就有积怨。而摩托车撞车赔偿一事,成了导火线。魏某焕一方不服所赔的那笔钱,于是两家的矛盾恶化升级。

  “法院判决后,对方原本移除了堵路的石头,可两三个月后,对方再次拿石头和杂草来堵。”劳昌彬说,村委会也与对方作了思想工作,法院也曾到场强制执行,可是,每回清除之后,对方再次来堵路,比如,去年10月份清除一次过后,又堵到今天的这般情景。刘玉梅也经常向他倒苦水,村委会也只能将情况反映给司法所。

  “这一处不是路口!以前就是一处篱笆墙,后来他拆掉,并开了路口。”在村委会办公室,魏某焕的弟弟魏某深介绍道,刘玉梅住一队,他们家住在二队,两家相隔50多米。篱笆墙是属于公家的,此前刘玉梅开口的位置,是属于他们二队的土地,不是刘玉梅的。水泥路是现在做的,以前是没有路的,所以他不同意刘玉梅从那开出入口。

  在记者采访中,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村委会都表示这两家的矛盾难以化解,截至记者发稿前,刘玉梅家门外的路口仍被堵塞。那么,刘玉梅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新海南客户端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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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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