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时拆除高速公路跨线天桥广告设施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行政许可决定书》(琼公路政审〔2021〕221号)的决定,我司将在海口绕城高速二期、海文高速、万洋高速、儋白高速、山海高速及东线高速部分跨线天桥上设置广告设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设置的跨线天桥广告牌分别位于S82海口绕城高速二期(美兰机场互通往海文高速方向)K8至K20路段、海文高速K11+800处、万洋高速全路段(含互通桥)、儋白高速K36+200处、山海高速K20至K70路段以及东线高速K215+201南侧、K217+264、K217+282、K217+532、K217+548、K217+625、K280+100和K280+300处。
二、请现有广告牌权属单位及利害关系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自行完成拆除工作。拆除期间相关权属单位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自行承担拆除工程并承担安全责任。
三、9月30日前未拆除的广告设施,视为相关权属单位自愿放弃广告牌所有权,我司将实施强制拆除并保留有关拆除费用的追偿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65360992)
海南省交控服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郭微微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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