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8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18日,临高法院公开宣判一宗8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谢某华、王某秋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6名参与人员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临高法院供图)
临高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份开始,为了阻止临高县调楼镇抱才村和罗堂村临高某渔业综合补给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海南某海洋渔业补给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地的正常施工、收回土地,谢某华、王某秋受他人指使,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开办炼油厂有污染等理由,通过微信群、现场发动或电话通知的方式纠集张某波、王某久、谢某月、谢某兴、杨某、谢某进及抱才村村民先后到临高县信访局、海南省信访局等地上访,并阻挠、拦截公司进入工地施工、对公司的宣传牌、彩钢板、钢管、板房等财物进行打砸等,严重影响被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临高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华、王某秋为阻挠公司对其所征用的土地进行开发施工,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开办炼油厂有污染等为由,通过打电话或在微信群发语音等方式纠集、煽动谢某月等6名被告人及抱才村村民多次上访,多次任意损毁被害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8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已同该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在法庭上出示了被告人对公司的悔过书,且18.5万元的民事赔偿部分已履行完毕,该公司对8名被告人予以谅解,法庭酌情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当天庭审现场,临高全县各镇及新盈镇、调楼镇镇村两级干部40余人旁听公开宣判活动。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