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出台鼓励返乡大学生创业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获10万元创业资金

海南日报讯(记者计思佳 特约记者陈创淼)为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海口市秀英区关于鼓励支持返乡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明确,每年安排200万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返乡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六大类项目资助、创业培训、平台建设等,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

目前,大学生创业创新对象报送工作已经启动。有创业意愿的秀英区返乡大学生可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秀英党建、秀美英姿公众号等区内各类媒体平台下载有关文件和申请表格,也可到所在镇(街道)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据悉,《方案》包括六大类扶持项目:1.采取“企业+村集体+基地”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项目;2.利用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3.利用人文、历史的良好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项目;4.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与村级组织合作等方式发展租赁物业的项目;5.探索“互联网+乡村”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的项目;6.其他符合秀英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有引导、示范、带动作用且带动群众致富效果明显的创业创新项目。

原标题:海口秀英出台鼓励返乡大学生创业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获10万元创业资金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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